市地方志办关于公开选择档案管理设备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市地方志办关于公开选择档案管理设备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单位档案管理设备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将选择一家代理机构开展档案管理设备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从业时间时间5年以上,具有招标代理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设备采购经验;
4.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3人及以上;
5.工作认真负责,招标文件制作规范、严谨,熟悉代理程序、流程,信誉和服务态度好;
6.代理费在项目成交总额的1.48%以内,由项目中标商支付,代理费报价高低作为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参照指标,不作为唯一指标。
二、代理机构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截图);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从业时间5年以上);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5.专职从业人员3人及以上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等);
6.代理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设备采购证明材料。
7.报价函及其他资料。
三、报名事项
有意向的代理机构,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送至或邮寄至遵义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办公室。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奥体路145号A区6楼601室
送达时间:2024年11月4日12时前
联 系 人:李良其、夏长久
联系电话:0851—********,173*****098
四、选取办法
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标签: 公开选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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