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示范招标公告

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示范招标公告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廊坊市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示范

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廊坊市文广旅局采购管理制度,我局现就廊坊市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示范项目进行机关内部采购,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01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旅游服务环境,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需求,从全市范围内筛选出三河市浩然文化村游客中心、霸州市胜芳镇游客服务中心、文安县文博馆游客服务中心、大城县红木城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4个旅游服务中心,围绕服务设施、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进行提升和改造,打造可复制的、互动性强、体验感好、主客共享的示范项目,为其他县(市、区)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树立标杆,促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旅游强市建设。同时,根据有关要求,针对廊坊市民和来廊坊的游客开展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2.项目名称:廊坊市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示范项目
3.项目预算:38万元(含税)(超出无效)
4.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0日前
02
投标方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03
项目内容


1.投标方需自行踏勘场地并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旅游行业标准,结合各旅游服务中心的现状和需求提出提升改造具体工作任务,从服务设施、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进行提升改造,拓展功能,突出特色,发挥示范效应。
2.投标方需根据市文广旅局安排,制定廊坊市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并经市文广旅局确定后实施。
3.中标方负责对各旅游服务中心提升的内容、步骤和细节进行整体把控实施,按照时限完成。
4.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中标方需按照有关规定印制符合工作要求且足够数量的调查问卷,并根据调查问卷类型,合理确定问卷发放范围,及时组织回收有效问卷(纸质)总数不少于5000份。中标方负责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核对,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统计研究分析,撰写《廊坊市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
5.中标方需保持项目执行的独立性,不受项目开展方及相关因素影响,保持满意度调查的公正、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开展情况。

04
时间安排
1.公示起止时间:11月4日16:00-11月8日16: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fcwtjk@163.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企业应按照项目要求起草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相关文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必在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点前密封报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统计科,逾期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4.具体开标时间待正式通知。
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江惠

联系电话:*******

邮箱:lfcwtjk@163.com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6-1号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4日

标签: 提升改造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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