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检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送检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儿童医院送检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儿童医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6:3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佳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儿童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亮亮/********-82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佳依024-******** | ||
附件: | |||
附件1 | (沈阳市儿童医院送检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儿童医院送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
项目名称:沈阳市儿童医院送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儿童医院送检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乙方提出续签申请,甲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综合考评情况,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文件费缴费方式:现金或电汇。
3、预算金额:150万元/年;最高限价:三级物价的50%(具体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儿童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联系方式:郝亮亮/********-8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联系方式:吕佳依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佳依
电 话: 024-********
标签: 送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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