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情处理平板电脑、一体化栏杆机、自助设备配套智能软件等主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特情处理平板电脑、一体化栏杆机、自助设备配套智能软件等主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情处理平板电脑、一体化栏杆机、自助设备配套智能软件等主要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针对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情处理平板电脑、一体化栏杆机、自助设备配套智能软件等主要设备选取产品供应商。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

主要设备(软件)名称

1

特请处理平板电脑、一体化栏杆机等

2

自助设备配套智能软件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2.4 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供货。

2.5 供货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2.6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本项目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标段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或代理商;

标段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软件开发商或软件经销商,如供应商为软件经销商的还需具有所参与标段对应主要软件的软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标段1:供应商供应任意一种主要设备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累计成功应用的业绩,合同数量不低于下表中“业绩数量”。

标段

主要设备类别

基本业绩数量

1

特请处理平板电脑

100套

一体化栏杆机

50套

摄像机

100套

网络交换机

50套

RSU天线

20套

标段2: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累计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与本标段软件内容相类似的软件销售业绩。

注:业绩可以为软件销售业绩,也可以是基于本标段软件内容二次开发、信息化设计相关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人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11月5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1月12日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电 话:024-********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电 话:024-********

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电 话:024-********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3-4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4-********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罗先生

电 话:024-********178*****869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标签: 智能软件 平板电脑 自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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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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