缸窑岭镇大窝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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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窑岭镇大窝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缸窑岭镇大窝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JS2024CS020
项目名称:缸窑岭镇大窝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8元
采购需求:缸窑岭镇大窝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JJ********@163.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
联系方式:132*****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联系方式:185*****63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 1740 1080 5250 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185*****636
2024年11月4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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