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直属分院过程装备风险防控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省特检院直属分院过程装备风险防控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省特检院直属分院过程装备风险防控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 JSZC-******-NJJC-C2024-014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5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JC-C2024-0144
项目名称:省特检院直属分院过程装备风险防控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响应。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省特检院直属分院过程装备风险防控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元件中心、国化中心及美森大厦B座实验室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下获取;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线上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五、开启时间:2024-11-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本项目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5. 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若提供的证书为旧版证书,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南京江城)
电话:025-********-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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