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执法记录仪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6: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3:30
开标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2层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薏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 2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151*****363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袁薏 024-********

项目概况

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

项目名称: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290台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2层

方式: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2层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 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 2 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51*****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5门)            

联系方式:袁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薏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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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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