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8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6乌玛高速内蒙古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515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3〕99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经理部、中交(内蒙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双敖包沟附近,接已建成的G18荣乌高速公路,经巴音陶亥西侧跨越黄河,终点止于石嘴山惠农区,接在建的G1816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路线全长18.761公里。全线设黄河特大桥4258.4米/1座,设双敖包沟(枢纽)、巴音陶亥北2处互通。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保险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保险项目施工所在地及临近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沿线永久工程所在地;

(2)为施工所需的其他专用施工区域、拌合站、预制构件基地;

(3)工程设备及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

(4)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区域(包括占有或新建的施工道路等);

(5)为工程项目实施的房建、临时占地拆迁等;

(6)交通安全及机电工程施工区域等;

(7)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

2.3招标险种:

招标险种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此标段具体保险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

保险标段号

对应施工标段号

长度(km)

施工总承包人

联合体成员

主要工程内容

BSBX

WSZCB

18.761

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承担标段范围内的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地方道路恢复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内蒙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 保险期限及保险保证期

2.4.1 保险期限

①自保单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交工验收之日止(预估为60个月),但包含签单之日前约定的暂保期。

②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承诺90天暂保期。

2.4.2 自动顺延期限

如到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交工验收,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直到整体交工验收之日止。

2.4.3 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和其它承保条件最终以保险协议和保险合同为准。

2.4.4 保险保证期

共24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保险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②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③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亿元;

④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hzb.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01-6886。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01-6886。

6.4 开标地点: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标。

6.5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须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bulleti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http://www.zch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一):

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路石油兴安北路加油站西50米内蒙古交科路桥三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

杨龙

电 话:

150*****112



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二):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恒园

联 系 人:

王旭江

电 话:

177*****880



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三):

中交(内蒙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屯园

联 系 人:

郑旭

电 话:

199*****33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7*****987

电子邮件:

bjgtnmg@163.com



保险经纪公司:

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02房

联 系 人:

张雅琼

电 话:

138*****259

电 子 邮 件:

zhangyaqiong@ccib.com.cn

日 期:

2024年11月04日



,乌海,石嘴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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