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文创项目合作招商公告
数字文创项目合作招商公告
各数字文创项目单位:
为完善我公司旗下景区运营配套数字文创自动售卖机形式二销服务功能,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各项目单位与我公司洽谈合作,具体条件说明如下:
一、项目地点
项目铺设点位为文旅集团经营管理的指定景区闲置资产场地(具体地点以实际洽谈为准)。
二、合作内容
1.我方整体负责项目点位资源对接、业务产品策划、项目宣传推广、产品线上销售等;免费为合作方提供售货机经营所需场地、售卖机的电能供应等项目所需相关配套服务。
2.合作方负责项目线下文创售卖机点位铺设、软硬件支撑系统开发运维、相关实物及内容产品设计开发制作等。双方按照约定营收比例进行分成。
3.投放数量不低于2台售卖机。
三、文创售卖机要求
1. 具备独立不低于11寸广告屏;
2.文创售卖机内文创产品可实现三面陈列展示,可以让商品或其他相关载体实现最大展出;
3.支持线上购买线下提货功能,方便顾客体验;
4.支持机身油漆、灯箱、贴纸等硬件个性化定制开发设计及落地;
5.支持屏幕海报logo个性化定制,屏幕可配置主体logo,特色产品海报等,实现无忧软配置;
6.有稳定高效的云端后台系统、移动端运营监控程序、智能出货监控系统等,实现智能管理;
7.智能售卖机软硬件实现完全自主研发、生产、制造,在湖北省内有地域优势,售后服务及时解决。
四、经营分成
合作期限内,双方约定销售收入的分配具体如下:
黄石市地域范围内所有“黄石数字文创项目”的销售收入(包括线上及线下部分所获得的实际到账金额,扣除相关税费、退换货及其它必要费用后的净收入).
1.合作方为我方无偿开通售货机后台系统账号权限,保障我方可以实时查看相关售货机销售数据;
2.项目培育期定为18个月,自合作期起始日开始计算。项目培育期内,本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我方不参与分配归合作方所有。
3.项目培育期满后,销售收入的分配比例为:实体文创产品销售收入我方占比20%,合作方占比80%;虚拟数字文创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剧本游、城市定向打卡等项目,我方占比60%,合作方占比40%;从此时起售货机所有权转移至我方,双方办理全部售货机所有权转移事项。
4.项目合作期内,双方均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查询售货机每日销售收入、收入分账明细等功能。项目培育期满后,可实现第三方支付平台T+1模式自动分账及提现至我方账户等功能,该功能的软硬件支撑系统开发运维费用我方均不承担。
5.合作方为我方定制设计的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归我方所有。
6.合约期内所有售货机运输费以及售货机补货、日常维护等相关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三年,合作期内合作方享有独家合作商的权利,我方不引进同类产品的合作商。
2.合作期满,同等条件下现合作方享有优先合作权;合作期间,如合作方因经营困难可向我方提供相关凭证进行协商,经我方同意后双方可提前进行清算并终止合同。
六、招商流程
1、本次招商面向社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作方案评选最优者确定为合作对象。
2、不组织现场查勘,可自主前来实地踏勘咨询。
3、合作方案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合作意向方需在2024年8月8日10:00之前到达黄石市华新水泥厂旧址院内(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登记,同时提交合作方案,文件送达时请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接受合作方案,取消本次合作资格。
4、发布公告的媒介:招商结果公告在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5、其他事项:确定合作方在规定时间3个工作日内应与我方签订合同,逾期列入文旅集团永久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陶工
联系方式: 177*****237
地址:黄石市华新水泥厂旧址院内
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标签: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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