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选聘屯昌县批而未供土地调查清理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再次选聘屯昌县批而未供土地调查清理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再次选聘屯昌县批而未供土地调查清理
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邀请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屯昌县批而未供土地调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批而未供土地调查清理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2.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工作内容
对2009年至2025年之间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存量批而未供土地进行甄别清理,清理出未供应的土地,调查清楚其土地利用现状、规划用途、控规指标、征收补偿情况等信息,将相关属性信息上图入库,形成集空间区位和各类属性信息为一体的批而未供土地数据库和批而未供清单。对2024—2025年处置的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上图入库获取不动产单元号和制作宗地图。
四、报名材料
1.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报价函(要有具体报价金额,报价要合理,格式自拟,报价函应单独密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
6.申请书(格式自拟);
7.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近三年批而未供技术服务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所提交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提供无关材料,不得对除报价函以外的文件进行密封,参选机构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北侧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8室;
3.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881;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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