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城市广场1幢商业房产保险
星湖城市广场1幢商业房产保险
星湖城市广场1幢商业房产保险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星湖城市广场1幢商业房产保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CG-**********
项目名称:星湖城市广场1幢商业房产保险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7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0.15‰,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采购需求:星湖城市广场1幢房产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投保金额10.5亿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资质要求:①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备经营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市级支公司(分公司)。市级支公司(分公司)应具有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②具有承担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资质;
③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80%,以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为准。
注: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询价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0、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业绩要求:具有大型企财险项目独立或首席服务经验。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保单或保险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企财险项目独家或首席承保服务经验。(提供一个证明文件,保单或保险协议)。
12、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地点:凡有意参加询价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原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贰份),以供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六十日。
成交原则、方式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费率)最低;
网上报价为项目的固定费率报价方式,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成交结果通知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八、询价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要求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保险费、服务费、人工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每种货物及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活动模式
远程不见面交易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详见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不间断审核。
(二)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询价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询价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三)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十、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智慧之眼数据大厦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英才大厦4号楼807
联系方式:黄工 177*****548
2024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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