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经十堰茂源宜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将各乡镇污水处理厂使用的污水处理药剂(除磷剂)进行集中采购。现面向社会、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采购污水处理药剂(除磷剂)
采购方式:询价
计费基数:/
最高限价:72000元
采购内容:十堰茂源宜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各乡镇污水处理厂使用的污水处理药剂(除磷剂)
工期(供货时间):50天内
运输(施工)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238号城关污水处理厂、郧阳区天马大道神定河大桥下长岭污水处理厂
商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备 注 |
除磷剂(液态) | 聚合硫酸铁 | 120吨 | 供应商需提供两个可容纳30吨液态除磷剂的容器罐及除磷剂耐腐加药泵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为在集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47.93.241.195/)
2.(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三、采购要求
(一)供货及交货
1、供货方式:供应方负责供货上门;
2、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238号城关污水处理厂、郧阳区天马大道神定河大桥下长岭污水处理厂
3、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全部交付使用。
4、质保期限: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1年。
5、产品资料:提供产品质量评估报告 。
6、待报价结束后,需提供除磷剂各一桶25KG药剂样品,方便我公司选取供应商。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运输:运输费及卸货费均有供货方承担
安装:/
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证金:1440元(仅限对公转账)
付款方式:我单位对数量、质量确认无误,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货单)后,在10日内,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100%一次性付清货款。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十堰茂源宜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MA49E54H7H
地址、电话: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
汉江观邸6号楼10楼0719-*******
开户行及账号: 中信银行十堰分行营业部811*****128******** 行号:302*****8907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