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招标文件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招标文件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招标文件

2024-11-04


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一、招标函;

二、招标内容及说明;

三、合同条件;

四、投标方须知;

五、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函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异地短期疗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且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异地短期疗养项目。

二、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0513-********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东路78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原件开标时备查)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采用任何形式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肆万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完成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项目工期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2024年12月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各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网址: https://www.qd3y.com.cn/)。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请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3:00前(北京时间)密封送至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汇龙镇人民东路78号)门诊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提交投标保证金肆仟元(现金),逾期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东路78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说明

一、项目背景

在心理健康日益受到社会重视的今天,精神科医护人员作为守护患者心灵健康的守护者,其身心健康同样不容忽视。为了增强团队凝聚力,缓解工作压力,提升专业素养与生活品质,特制定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异地短期疗养项目。远离城市喧嚣,享受自然美景,通过户外活动放松心情,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二、工作依据

1.《关心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21〕32号)。

2. 《关心关爱精神科医护人员团建活动方案》(启三院便〔2024〕4号)。

三、具体行程安排

2024年精神科医护人员短期疗养(2天)行程安排

行程

时间

活动内容

备注(要求)

第一组

根据实际情况

(周六、周日)

扬州二日游

全程导游服务,提供矿泉水、雨衣、帽子,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游客意外险。

第一天

07:50-08:00

启东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发

08:00-11:00

前往扬州

空调旅游车

11:00-11:40

午餐

60元/人

11:40-17:00

游览瘦西湖风景区

瘦西湖门票(含游船)

17:00-17:30

入住瘦西湖诺富特酒店

双人标准间(差额不补)

17:30-18:30

晚餐

100元/人

第二天

07:00-08:30

扬州特色早餐

(不另付费)

08:30-11:00

参观东关街

11:00-12:00

午餐

60元/人

12:00-15:00

大明寺

门票

15:00-18:00

返回启东市精神卫生中心

第二组

根据实际情况

(周六、周日)

苏州二日游

全程导游服务,提供矿泉水、雨衣、帽子,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游客意外险。

第一天

07:20-07:30

启东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发

07:30-9:30

前往苏州

空调旅游车

9:30-12:00

游览石湖风景区

门票含石湖游船、评弹

12:00-12:30

午餐

60元/人

12:30-16:30

枫桥景区

门票

16:30-17:30

入住苏州希尔顿花园酒店

双人标准间(差额不补)

17:30-18:30

晚餐

大闸蟹宴150元/人(不另付费)

第二天

07:00-08:30

早餐

酒店自助

08:30-11:00

参观拙政园

拙政园门票

11:00-12:00

午餐

60元/人

12:00-15:00

平江路历史街区

15:00-18:00

返回启东市精神卫生中心

注:以上行程时间顺序安排可能会因为客观原因进行调整,具体以出发当天安排为准。

四、项目要求

1、工作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2024年12月底

2、工作内容:两批各20名精神科医护人员,合计40人的异地短期疗养活动,目的地苏州或扬州,具体行程安排必须以第二部招标内容及说明中第三项具体行程安排为准,为期2天。

第三部分 合同条件

一、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及投标文件等有关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是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作业人员。

三、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人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其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四、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完成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费用,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总则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费用。

2.本次投标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4.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包含交通、客运保险、旅游、门票、餐饮及住宿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5.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二、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指定网站上(网址: https://www.qd3y.com.cn/)进行公布,投标人可以自行下载。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于没有提出异议且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单位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评标开始后不再受理相关的质疑和投诉。

三、投标文件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公制。

3.投标人报价应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4.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标文件:

(一)资格审查文件

A.投标承诺书(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B.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F.营业执照或旅行社营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价格标文件

A.报价表(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除报价表外的其他地方不得出现报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7.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如招标文件已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8.投标文件如有修改的,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9.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

10.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三份。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标明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或“价格标”,并在密封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1.评标开始,投标文件一概不退还。

1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表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7)价格标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为准的;

(8)投标总报价超过人民币肆万元。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向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交纳人民币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并于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与投标文件一并交至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工作人员处(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予以退回;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结束后原额无息退还。

3.属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擅自撤出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经评标小组或招标监督人认定违反招标活动规定,对本次招标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五、开标

1.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仪式由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主持,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3.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4.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5.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文件。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

1.依法组建评标小组。

2.评标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主要审查投标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3.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审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比较,并对投标响应文件中有疑问的地方向投标人代表进行询问。

4.接受询问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按照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答和澄清,但解答或澄清不得超过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相关需求发生变更的除外)。

5.重要的澄清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评标过程的保密:

(1)在宣布中标人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响应文件和成交人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无关的人员。

(2)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七、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评标办法及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2)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九、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等情况的处理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十、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网址: https://www.qd3y.com.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指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3.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不按其承诺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投 标 承 诺 书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异地短期疗养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5.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6.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愿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 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单位愿针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异地短期疗养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异地短期疗养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批次人数

投标总报价(元)

备注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异地短期疗养项目

二批次(总人数不超过40人)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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