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7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第一包 | 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 1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 | 为促进职工食堂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职工就餐满意度,按照当前党政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社会化、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单位约280名职工提供用餐服务保障工作,主要需求包括人工服务、食材采购,配备服务人员14人。 |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05 至 2024-11-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第1开标室(具体标室号开标当天见一层大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1)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指定开标地点进行开标。
(2)在开标当天供应商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需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3)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4.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5.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联系方式:张萌,********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联系方式:马健、罗彦微,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罗彦微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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