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支队彭水七大队厨房设施设备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高三支队彭水七大队厨房设施设备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采购人)委托对高三支队彭水七大队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80,55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80,55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厨房操作台
需求描述:
厨房设施设备采购
¥80,550.00 1(批) ¥80,55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07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7 15: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可邮寄),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二篇--第三点、竞采要求”。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摩围山收费站旁(渝湘复线高速入口))。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1、该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2、该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成交供应商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增值税正式发票是付款的前提。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023-********-8056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
  • 联系人:
    胡晓
  • 联系电话:

标签: 厨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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