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SDY2016-323

3、采购预算:85.20万元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由于原数据存储系统采用戴尔公司产品,网络系统采用华三公司产品,本次升级要求必须与原产品同步调试,数据对接、迁移,其关联度非常高。为保障数据安全,经采购人申请,市财政审批办公室批准,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拟由龙沙区博创科技产品商行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专家论证表

使用单位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

85.20万元

论证内容

本项目是否满足单一来源条件、商务及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和歧视性

专家1论证意见

该公司产品技术指标合格、准确、性能稳定,技术参数能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备系统进行很好的承接。

专家姓名

赵治

职称

中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家2论证意见

该产品性能可靠,在同类产品中所具备的特点明显,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安全性较高。

专家姓名

刘恩军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齐齐哈尔大学

专家3论证意见

该产品在实际测试中技术参数表现优越符合当前法院机房设备需要,有本地售后等。

专家姓名

孙涌泉

职称

副教授

工作单位

齐齐哈尔大学

综合论证结论意见

通过调研论证,龙沙区博创科技产品商行产品具有以下优点:

  1. 机房网络设备系统运行稳定,安全性高

  2. 设备品牌与上级部门保持一直,承接效果较高

  3. 市场认可度较高,维修与售后方面快捷

建议通过“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5、公示期限: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7日

6、采购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石川联系电话:180*****333

7、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联系人:仪娜、张懿宁联系电话:0452-2799651

8、监管部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中环南路

联系人:孟祥安联系电话:*******-****

9、审批部门: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

联系人:赵安仁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0日

标签: 机房设备 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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