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家镇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高家镇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高家镇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BCR-2024-1030
项目名称:2024年高家镇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高家镇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1,097.7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891,097.7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高家镇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高家镇晁峪河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养老证明),无在建工程。
3.5.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经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线上电子文件递交)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www.ccgp-shaanxi.gov.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等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递交磋商文件、在线参与磋商过程,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同时必须安装陕西省公共资源CA驱动,供应商须自备配音耳麦,确保询标及报价环节能顺利进行;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签到。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渭滨区姜谭路3号副1号
联系方式:186*****488
名称:陕西博存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13号凯旋城铭座5幢1510室
联系方式:177*****771
项目联系人:陕西博存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917-*******
陕西博存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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