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烟台港客运公司岸基电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山东港口烟台港客运公司岸基电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烟台港客运公司岸基电源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JC-202*****004 |
项目类型: | 设备类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规模: | (1)本招标项目为新建岸电项目,现计划在K11/K12泊位建设1套容量为3500kVA的岸基电源系统,采用一拖二的高压上船方式,岸基电源系统可给船舶提供6kV/50Hz电源,单套岸电箱输出能力为1MVA和2.5MVA,系统最大输出能力为3.5MVA,具备同时连2条船的能力,岸电设备安装在预制舱内,利用现场原有基础及部分遗留电缆。新建岸基电源系统在实施与船舶电源连接、退出及转换过程中要求在船舶不断电情况下,实现无缝切换;岸电电源系统需满足进行当地监控管理和远程监控管理需求;岸电电源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要求,具备较高的过载能力、涌流抑制能力、抗冲击能力及规范的的安全保护系统(详见系统设计标准及要求)。整套岸基电源系统应包括电源系统、进出线系统、岸基电源插座箱、本地及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以及柜间连接线缆等部分,系统应具备船岸供电系统监控、保护、通信、计量等功能,确保输出电压的稳定。(2)现计划在烟台港客运北站已有的1套岸电集装箱旁(1#、2#泊位岸电系统)增加1套岸电控制集装箱,集装箱内安装控制柜;在码头前沿已有的4台岸电箱附近增设2台岸电控制箱,实现在岸电箱处操控岸电系统以及查看岸电运行参数、电表示数等功能。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备注: |
采购人: |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宗跃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2号烟台港客运公司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伯绍杰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2号烟台港内二号门内四层红楼 |
标段(包)编号: | SPGJC-202*****004001-01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烟台港客运公司岸基电源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4-11-04 17:00 到 2024-11-15 08:30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4-11-14 08:30 |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15 08:30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1-15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1)本招标项目为新建岸电项目,现计划在K11/K12泊位建设1套容量为3500kVA的岸基电源系统,采用一拖二的高压上船方式,岸基电源系统可给船舶提供6kV/50Hz电源,单套岸电箱输出能力为1MVA和2.5MVA,系统最大输出能力为3.5MVA,具备同时连2条船的能力,岸电设备安装在预制舱内,利用现场原有基础及部分遗留电缆。新建岸基电源系统在实施与船舶电源连接、退出及转换过程中要求在船舶不断电情况下,实现无缝切换;岸电电源系统需满足进行当地监控管理和远程监控管理需求;岸电电源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要求,具备较高的过载能力、涌流抑制能力、抗冲击能力及规范的的安全保护系统(详见系统设计标准及要求)。整套岸基电源系统应包括电源系统、进出线系统、岸基电源插座箱、本地及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以及柜间连接线缆等部分,系统应具备船岸供电系统监控、保护、通信、计量等功能,确保输出电压的稳定。(2)现计划在烟台港客运北站已有的1套岸电集装箱旁(1#、2#泊位岸电系统)增加1套岸电控制集装箱,集装箱内安装控制柜;在码头前沿已有的4台岸电箱附近增设2台岸电控制箱,实现在岸电箱处操控岸电系统以及查看岸电运行参数、电表示数等功能。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3.1供应商应为高压岸电设备生产企业或集成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1000KVA及以上船舶岸电系统销售业绩),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或订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标签: 岸基电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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