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

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7: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涛、陈垚昕
项目联系电话 199*****554181*****555
采购单位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6号楼7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女士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申涛、陈垚昕 199*****554181*****555

项目概况

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中采招【2024】012-1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闽中采招【2024】012-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1项

******

0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要求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取得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具备涉农专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工作日)。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发送邮件至本公司。未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报名费按现金或公对公方式。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5日09:30,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5日09:30,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6号楼7层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0591-********

13.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联系人:陈垚昕、申涛

联系方法:199*****554181*****555

购买磋商文件、缴交费用联系人:财务

电话:150*****212(陈工)

电子信箱:**********@qq.com

网络媒介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附1:

购买磋商文件、缴交费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能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8739******0400

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费用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度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不予价格扣除。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统计表”(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照扣除比例较高的扣除)。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件中其他有关对小微企业及其报价扣除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要求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取得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具备涉农专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方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发送邮件至本公司。未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报名费按现金或公对公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6号楼7层        

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联系方式:申涛、陈垚昕 199*****55418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涛、陈垚昕

电 话:  199*****554181*****5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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