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综合管廊二期泰安路至中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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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综合管廊二期(泰安路至中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709000MQR000546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园区综合管廊二期(泰安路至中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约 206 万元,招标人为泰安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泰市楼德镇泰安路-盛德路-泰宁路,本工程为钢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采用独立
基础,建筑高度 7.6m(最大高度),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园区综合管廊二期(泰安路至中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园区综合管廊二期(泰安路至中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项目拟派项目
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
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
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2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
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
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
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8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备案材料)原件、法人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泰安弘远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市青云商务 16 楼)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泰安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市青云商务 1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泰安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市青云商务 1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新泰市楼德镇泰安路-盛德路-泰宁路,本工程为钢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采用独立基础,
建筑高度 7.6m(最大高度),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大道 509 号
联 系 人:曹超群
电 话:0538-70590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泰市青云商务 16 楼
联 系 人: 鲍秀静
电 话: 0538-7252278
电子邮件: TAHYXMG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管廊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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