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新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邮市三垛镇南丰村二沟轮窑。

2.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102.33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执法办案中心管理用房约4250平方米,武警中队营房约305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高邮市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房和武警中队营房异地迁建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 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 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68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2 人,其中:

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1 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电气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给排水专业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 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3.11 其它要求:

3.11.1 投标人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1.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 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 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评标细则:投标报价45分;监理大纲25分;总监综合能力14分(其中:总监答辩8分,总监素质4 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信用分10分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1 月18 日 09 时 00 分。

7.2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时00分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新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 幢32-3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吴宇寒 联系人:夏锦山

电话:137*****639 电话:150*****556

传真:/ 传真:051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10.备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 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栏目下 载。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4 年 11 月 4 日

标签: 工程监理 用房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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