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采购预算:12万元(含税),每年6万元(含税)。

3.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在委托合同约定期限内为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含其二级分行)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参与重大合同谈判、提供法律培训讲座等法律服务。

4. 中标(成交)人/入围数量:1家。

5. 合作期限:期限为2年。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的主体资格和资质: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如律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投标,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对本次项目的授权(格式自拟)。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年度考核相关证明资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所属时期等信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中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

(7)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提供承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9)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注:供应商自有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供应商租赁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10)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由本公司直接缴纳的2022年1月至今参保人数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为期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与本项目预算或年度费用开支估算金额相匹配。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承诺)

(13)关联关系申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投标/响应文件中就其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预先申明。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申明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

(14)公正性申明。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就其单位负责人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员工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如存在以上情形应承诺不影响该次采购的公正性。(提供申明)

(15)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及人员社保(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律师执业年限由投标人出具说明)

(16)律师事务所应连续运营2年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17)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律师事务所及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主要人员相对稳定。(提供律所及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具有金融类法律事务专长的服务团队,工作经验丰富。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金融类案由的案件代理合同及判决书作为佐证(至少提供5个(含)以上的金融类案件)

(1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①现场获取所需资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电子邮箱获取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一个PDF格式扫描文档)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邮件以项目编号、联系电话(手机号)、供应商公司名称进行命名,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收到招标文件即为获取成功)。

③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情况:

① 投标保证金额:2000.00元

②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时

③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账 号:517*****000******

行 号:303*****0172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与林城东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51-********

招标代理机构: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联系人:杨静、谢镇宇、黄智杰

联系电话:0851-********13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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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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