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外送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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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检验外送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4-30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检验外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4-306 项目名称:检验外送项目 预算金额:690.0万元 最高限价:69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或检验费用达到成交总价后自动终止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当日(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代理机构现场打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季度纳税的供应商可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任意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和参加投标会议,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及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到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六、其他”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顺源道国际企业社区H2号楼赛得商务会议中心7楼智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络获取文件办理流程: 请准备“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为一个pdf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400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汇款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021*****04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建议供应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 tjgp.cz.tj.gov.cn或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系方式:022-********-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22-********-225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
标签: 检验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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