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账户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用账户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溪支行、宜宾市南溪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南溪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8〕120号)文件要求,拟对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专用账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选择项目
二、项目内容: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专用账户开户
三、采购用途:用于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理涉案款等专项收支业务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本项目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南溪区门户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宜宾市南溪区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竞争性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12时00分),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室[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10号附1号综合办公楼5楼1506财务室]。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单位重新登记备案)。
报名咨询电话:0831-*******、182*****656。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当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室[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10号附1号综合办公楼5楼1506财务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九、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室[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10号附1号综合办公楼5楼1506财务室]。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溪区门户网。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讯地址: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10号附1号综合办公楼5楼1506财务室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8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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