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工程全流程示范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工程全流程示范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工程全流程示范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ZSZZ-F1001
三、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某单位工程全流程示范视频拍摄制作项目(二次)。

2.2 服务地点:郑州(根据需求前往北京、天津、太原、承德进行拍摄)。

2.3 服务内容:各工作阶段脚本撰写、拍摄制作(含郑州、北京、天津、太原、承德地区,相关差旅费自付)、资料采集、后期剪辑、配音配乐、修改微调、成片交付(含所有实拍素材、影音资料、工程文件、动画工程文件)、技术指导等内容。

2.4 服务起止时间:自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20日内交付成片。

2.5 招标限价:18万元。

2.6 技术要求:

工程全流程示范视频总时长约为30分钟,分六个阶段,每段时长2-8分钟不等。采购内容具体包括:各工作阶段脚本撰写、拍摄制作(含郑州、北京、天津地区、相关差旅费自付)、资料采集、后期剪辑、配音配乐、修改微调、成片交付(含所有实拍素材、影音资料、工程文件、动画工程文件)、技术指导等内容。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1.视频质量:成片格式不低于3840×******P制式;采用高清4K;编码方式:h265,色彩:422,10比特,色彩空间:709/slog3;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帧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

2.音频质量: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压缩;声音取样频率不低于48KHz;码流128Kbps(恒定)。

3.成片语言:影片采用中文配音,中文字幕;中文配音员应为普通话一级甲等的专业人员,配音员应适合本片的特点与要求;配音员选用需经采购方认可。

4.实景拍摄:采用多种方式全方位、多机位、多角度拍摄,实拍采用滑轨、稳定器、无人机航拍、升降格、穿越机等多种拍摄方式。

5.设备要求:自带航拍无人机,实拍使用电影级摄影机,感光器件不小于APS-C画幅,拍摄素材不低于4K 50P画质,视频量化比特率不低于200Mbps;使用电影级录音设备,全程录制现场同期声;使用充足影视灯光照明,为拍摄提供良好光影效果;使用高性能剪辑及后期制作设备,保证后期制作便捷高效,设备品牌为国产。

6.动画质量:二/三维动画特效要求为原创,并达到4K标准,根据影片需要总时长约为30分钟。

7.图片编辑:对一些无法使用视频方式呈现的画面,可适当采用图片替代,对图片进行编辑要达到4K标准。

8.示范视频由实拍素材、历史资料素材、环境背景声、字幕、音乐音效、旁白配音、动画特效包装等多种影音元素有机构成,各项技术指标均要达到数字电影制作技术标准。

9.示范视频必须兼容各类播放器播出要求。

10.该示范视频选用风格要庄重、大气,选用统一色调,选用的视频或照片素材与工程建设实际相符、与文字内容一致,直观、真实、生动地反映工程建设流程。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信誉要求:(1)“信用中国”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未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2)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不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服务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wenshu.court.gov.cn)。
3.5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拍摄及视频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等与影视拍摄策划相关的资质。
3.6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至少2项军队视频拍摄相关业绩。
3.7派遣人员要求:
3.7.1.主创团队含编导、摄像、航拍、灯光、配音、配乐、剪辑、特效等,人数不少于10人。团队成员具有优秀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有丰富的介绍片、宣传片、电视节目制作或纪录片创作经验,有策划能力、创新精神和高效执行力。
3.7.2编导人员具有丰富创拍经验,每人至少具有2项军队视频创作相关业绩。
3.7.3摄制组人员精干高效、配合默契,具备较强政治素养和BM意识。
3.7.4剪辑制作人员具有介绍片编辑制作经验,熟悉介绍片表达方式。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河南省 郑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河南省 郑州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河南省 郑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 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五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邮 编:******

联 系 人:黄助理 郭助理

电 话:195*****597155*****690、0371-********

2024年11月4日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祺斐
联系电话:155*****690
地 址:河南省 郑州市
,河南,郑州市,中原区,承德,太原,天津,郑州,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拍摄制作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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