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西青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其他清洁用品

采购单位 天津市西青医院
行政区域 西青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8: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方式: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致电我公司并将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发至我公司邮箱(158*****703@163.com邮件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复印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58*****703
采购单位 天津市西青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任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中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经理158*****703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方式: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致电我公司并将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发至我公司邮箱(158*****703@163.com邮件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YY-a-2024-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时间随时配送(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由代理机构查询提供)。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落实推广“政采贷”业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详细内容见第五部分“政采贷业务明白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2024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确保证明材料信息完整、清晰);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例:电汇银行回单)。投标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方式: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致电我公司并将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发至我公司邮箱(158*****703@163.com邮件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复印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西青医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03号        

联系方式:任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联系方式:王经理158*****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158*****7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后勤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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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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