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七都镇黄河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小型工程七都镇黄河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石台县七都镇黄河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石台县小型工程七都镇黄河村安全饮水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其委托,决定对该项目按《石台县小额建设工程及工程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摇号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台县小型工程七都镇黄河村安全饮水工程
2、项目编号:STXE*******
3、招标控制价:130879.10元
4、发包价格:118223.00元
5、工程建设地点:七都镇黄河村
6、建设工期:60日历天
7、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
8、库类别: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9、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质量要求:合格
二、备选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备选企业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为石台县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小额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内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由投标企业自行安排,但须为企业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的项目经理库中人员。
三、招标须知
1、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15时。开标地点为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备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并按《石台县小额建设工程及工程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2、报价制度及工程结算方式
⑴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⑵本工程的发包价格即作为中标合同价:118223.00元。
⑶本公告所附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既定签约的合同工程量,合同内工程量结算按照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据实结算;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其它规定予以组价,并按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本工程下浮率9.67%)。
⑷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基本建设支出管理办法》及国办发【2016】49号文规定执行。
4、中标候选人确定:2016年10月28日15时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由招标人代表实施摇号随机抽取1名备选企业,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5、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备选企业名称。
6、中标公告:中标人产生后,将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四、中标人须办理事项:
1、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三日内,须向以下账户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
开户银行: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0010 )
收款单位:石台县财政局
2、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三日内,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前往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石台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
五、其他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石台县小额建设工程及工程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石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之规定予以处理。
2、附件请登录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请各备选企业对照本公告所附《招标控制价》在摇号前自行核算,若有问题请在摇号前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因备选企业核算不准确的任何质疑和投诉。
六、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工 电 话:********887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原国税大楼三楼
招标人: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兴华 电 话:********756
标签: 安全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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