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09-W1054 三、项目概况: 采购包括主食类、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冻品类、干调类、饮品类、食用油等。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约140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 近3年(近三年指2021年7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及违法经营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具有在北京市运输、配送能力及专用存储仓库(①提供企业配备专门的保鲜和冷冻厢式货车配送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②提供专用存储仓库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自开标日算起不少于一年); 2.具有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服务资质,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复印件。 3.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或分包将受到相关处罚。报名材料递交后,视情组织现场考察(考察范围主要是企业资质、财务状况、食品安全、经营场所、配送能力及其他相关情况),未通过考察的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复印件 。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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