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新安县限采-2024-005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55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 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体检总人数为 471
人,其中民警 295 人、职工 61 人、离退休人员 115 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7 日 05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2 区 421;方式:各供应
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请拨打 15038575464;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②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尚街 2 区 42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尚街 2 区 421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荆隆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2 区-421)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尚街 2 区 421 室递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县限采-2024-0055
2、项目名称: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5500.00 元
最高限价:235500.00 元
序 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元) 是否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
1
新安县限采-2024-0055 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
235500.00
235500.00
是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本项目为 2024 新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项目,体检总人数为 471 人,
其中民警 295 人、职工 61 人、离退休人员 115 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 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择期安排,合同签订后至所有人完成体检工作。
5.3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
5.4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实施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
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证明材料)。
2.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 ) 通 知 书 可 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合 同 融 资 。 详 情 请 登 录 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
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7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2:30 时至 05: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2 区 421;
3.方式: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请拨打 15038575464;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尚街 2 区 421 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尚街 2 区 421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024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7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 等信
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新安县公安局纪检室
联系方式:0379-63138013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 796 号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13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尚街 2 区 421 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038575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038575464
2024 年 11 月 0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公安局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公安局
地 址:新安县涧河大道 796 号
联 系 人:汤女士
电 话:0379-631380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尚街 2 区 421 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503857546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