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聘请 2024 年度合并年终决算审计机构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256-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聘请 2024 年度合并年终决算审计机构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5.91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决算审计包含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内小合并体系共计
72 家单位,其中需要出具单体审计报告 72 份,小合并审计报告 21 份,汇总合并审计报告 1
份(审计报告份数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主),并按要求把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聘请 2024 年度合并年终决算审计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聘请 2024 年度合并年终决算审计机构)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承揽过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
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会计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
近半年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务合同证明;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
反映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
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6、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申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7、审计人员和审机构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无利害关系的承诺(格
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
下午 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4 楼 1419) 3、方式:潜在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在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4 楼 1419)领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200 元/份,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
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
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打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CSFLZB-2024-
256-FW(文件费)。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聘请 2024 年度合并年终决算审计机构,该项目已经具备实
施条件。采购人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服务机构。
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依据清晰。审计成果资料,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决算审计报告之日止。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元)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
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
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3.1、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户名:新疆昌盛方
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7287 2803 8013
0001 34671、开户行行号:3018 8500 003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
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
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便查对核实。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0959001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蔚女士、马先生
电 话: 13095050529
电子邮件: 25702874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