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教学视频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教学视频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中心教学视频制作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3.采购内容:第一类,音像教学专题片。以中心“致敬·传承——革命后代话初心讲家风”访谈教学为题材,录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教学全过程、革命后代与学员互动交流、革命后代探访前辈旧居及革命活动路线等,围绕主题,选取精彩的访谈段落,融入照片、视频、实景等素材,经过剪辑、特效制作、包装成片,预计制作2集,成片单集时长约为90分钟。第二类,情境教学辅助视频。以中心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荆竹山雷打石、黄洋界保卫战旧址群等5个教学点讲授内容为题材,分别制作辅助教师讲授内容的教学视频,录制内容包括教学点画面、教师现场授课画面等,穿插历史资料与新时代奋斗者等素材,剪辑、制作成片,预计制作5集,成片单集时长约为15-20分钟。
4.质量要求:画面清晰,分辨率应达到1920*1080或以上;声音清晰,使用专业拾音设备;音画同步,节奏和情感表达一致?;色调和谐,符合主题内容和氛围?;字幕应使用规范字体;剪辑流畅,后期制作运用多种表现手法;所用图片、视频、音乐等素材无著作权争议,非原创素材需注明来源。
5.交货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6.交货时间:单集音像教学专题片,乙方拍摄及后期制作,原则上需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提交成片;单集情景教学辅助视频,乙方拍摄及后期制作,原则上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制作并提交成片。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款的5%作为履约和质量保证金。
(2)视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对应的相关费用,乙方在费用结算时必须提供支付金额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3)履约和质量保证金在供应商提交退款申请15日内无息退回。履约和质量保证自中心确认教学视频制作成片后自动完成。
8.供应商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项目相关的货物;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招标文件的获得:中心官网(http://www.qjd.org.cn/)下载。
中心联系人:0796-*******,张老师(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及时联系工作人员释疑。
10.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后密封装在一个信封/档案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7日前。邮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井冈山中心),张老师187*****177。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需提供近两年与本项目采购题材、内容相关视频代表作品2个。
12.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根据供应商报价、样品质量、业绩情况和服务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项目采购人可就项目报价与拟中标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磋商。
1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基地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标签: 教学视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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