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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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控中心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
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达招字 202409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控中心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7.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州分公司集中监控中心值守服务,要求实施 7×24 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守护
和实时动态巡查,保障值班期间远程联网监控范围和报警系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报告值班
期间监控范围内的异常情况以及报警事件,应对处置异常突发事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控中心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
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控中心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
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本次采购要求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3 磋商申请人应当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4 磋商申请人 2021 年至今完成过 1 个(含)以上类似业绩。【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
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安保服务业绩】。
1.5 人员要求:8 人,拟投入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若有)、职称证(若
有)、劳动合同、相关荣誉证明材料(若有)等证明材料。
1.6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企业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
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7 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
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
后果及法律责任。
1.8 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
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
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
提供承诺函。
1.9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磋商申请人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磋商申请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 E
级,或纳入采购人磋商申请人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磋商申请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磋商申请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磋商申请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 1-8 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1.10 红河州区域以外企业如中标后须在红河州区域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磋商时需提供承
诺书),便于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支撑,保障日常工作能稳定、高效开展。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磋商申请人,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访问地址:https://cg.11185.cn)在线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电子上传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控中心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竞争
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控中心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访问地址:https://cg.11185.cn)获取磋商文
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融达招字 2024099;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控中心服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
次);
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预算金额:57.6 万元/年;
6.采购内容:红河州分公司集中监控中心值守服务,要求实施 7×24 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守
护和实时动态巡查,保障值班期间远程联网监控范围和报警系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报告值
班期间监控范围内的异常情况以及报警事件,应对处置异常突发事件。
7.服务期限:采购期限二年,外包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合同在上年度服务评价基础上签订,
招标方将于合同中止前一个月提供年度服务评价,并商定续签事宜,若考核不合格,采购方
将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8.服务地点:红河州分公司机关本部;
9.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本次采购要求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3 磋商申请人应当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4 磋商申请人 2021 年至今完成过 1 个(含)以上类似业绩。【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
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安保服务业绩】。
1.5 人员要求:8 人,拟投入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若有)、职称证(若
有)、劳动合同、相关荣誉证明材料(若有)等证明材料。
1.6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企业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
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7 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
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
后果及法律责任。
1.8 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
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
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
提供承诺函。
1.9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磋商申请人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磋商申请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 E
级,或纳入采购人磋商申请人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磋商申请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磋商申请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磋商申请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 1-8 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1.10 红河州区域以外企业如中标后须在红河州区域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磋商时需提供承
诺书),便于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支撑,保障日常工作能稳定、高效开展。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00 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磋商申请人,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访
问地址:https://cg.11185.cn)在线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1 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注
册)→点击报名投标中的招标公告,选择项目点击进入报名→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
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营业执照、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
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支付标书费(电汇至指定账户),点击标书购买→上传
汇款底单及开票信息→待确认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2.2 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后续电子投标事宜,如未办理,请登录《中国邮政
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首页【CA 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CA)。CA 客服电话:400
7888 550(周一至周五 9:00-17:00)。
标书款指定账户(仅适用标书款):
户 名: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户:3400025330675012
开户行:云南蒙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6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30(北京时间),磋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磋商申请文件,并完成签到流程。
2、纸质版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和线上电子版磋商申请文件解密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开标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1)线上电子版磋商申请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
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磋
商申请文件。纸质版磋商申请文件指:用线上电子版磋商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磋商
申请文件。
(2)纸质版磋商申请文件与线上电子版磋商申请文件内容应相同,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
磋商申请文件为准。磋商申请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
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纸质版磋商申请文件。
3、逾期递交及不符合密封规定的纸质版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请磋商申请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 CA、电脑等必备设备,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
介质完好。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磋商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
开标。
3、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中国
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
//cg.11185.cn)”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
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 80 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8875077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13769420118、151263543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 80 号
联 系 人:刘师
电 话:0873-8875077
电子邮件:1577055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联 系 人: 张登跃 王淑敏
电 话: 13769420118
电子邮件: 8531195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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