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端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GK*****(HA-TYLGZFCG2024-128)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文号:ZFCG-******-2024-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第一包:*******.00元;第二包:*******.00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00元;第二包:*******.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2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实质性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原位电化学微分质谱仪 | 1 | 套 | 主要用于电解水实验、CO2还原实验等实验中电解液中溶解气的定性定量分析。 | 进口 产品 |
2 | 电化学工作站 | 1 | 套 | 1、提供8个测试通道及1个10A电流放大器,最高可扩展至20测试通道 2、电极连接:2,3,4电极连接方式及浮地方式 最大输出电压(槽压):±12V(非扩展模式) | 进口 产品 |
3 | 四通道固定床反应器(定制) | 1 | 套 | 装置配置:系统控制软件一套(软、硬件)、装置流程图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球阀、减压阀、单向阀、背压阀、质量流量计等;自动化软件操作,程序编程后,气体流量的大小和不同时间内气体切换自主完成,无需人工操作,并记录数据。 | |
4 | 微孔物理吸附仪 | 1 | 套 | 全自动运行,能进行真空体积测定的气体物理吸附的系统,能在测定一个样品的同时,独立地对另外二个样品进行脱气操作,分析设备和脱气设备具有完全独立的真空系统(各一套)。 | 进口 产品 |
5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套 | 用于精细化学品的合成与应用、新型表面活性剂的合成与应用、低值资源有效转化利用的化学产品工程方面的研究涉及到有机化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 | 进口 产品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 ||||
履约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B座、科学楼、科学楼配楼、制药楼化学与化工学院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中标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第二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重量法气体吸附分析仪 | 1 | 套 | 1、天平容量≥5g,分辨率≤0.2μg 2、压力范围:10-7mbar~20bar。 3、压力传感器范围:0~20 bar、0~1bar和 0~100 mbar | 进口 产品 |
2 | 物理吸附仪 | 1 | 套 | 全自动运行,能进行真空体积测定的气体物理吸附设备,能同时测定三个微孔样品的气体吸附。该仪器最终可测试得到所需要的吸附和脱附数据,用于确定并给出多孔材料的比表面积和孔径分布,孔的层级结构(DHS),吸附焓,表面能、气体分离系数等性能参数。 | 进口 产品 |
3 | 微型气相色谱仪 | 1 | 套 | 主要用途:化工反应中以及矿井中产生的氢气、氧气、氮气、一氧化碳、甲烷、二氧化碳、乙烯、乙烷、乙炔等气体组分,H2检测限约≥5ppm,O2,N2,CO,CH4检测限≥5ppm、CO2,C2H4、C2H6、C2H2检测限约≥2ppm。 | 进口 产品 |
4 | 全功能型多用气体吸附仪 | 1 | 套 | 全自动运行,能进行真空体积测定的气体物理吸附设备,能同时测定三个微孔样品的气体吸附。该仪器最终可测试得到所需要的吸附和脱附数据,用于确定并给出多孔材料的比表面积和孔径分布,孔的层级结构(DHS),吸附焓,表面能、气体分离系数等性能参数。 | 进口 产品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 ||||
履约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B座及科学楼配楼2楼化学与化工学院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中标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第一、二包: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为保证本项目投标人所报货物的正常渠道来源,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327.html)按包上传投标文件后提交。
2.解密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7日9点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解密方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479、182*****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邮 箱:sxha_gd@163.com
标签: 化工科研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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