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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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新村支行
银行账号:35001998099052501946
特别提示
备注:(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形式在2024年 月日17:00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用途、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建设要求最高限价单价投标保证金招标内容
11-1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2元/度1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
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2)可读介质(U盘)1份。
310.5-(2)-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和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4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5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10.10-(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3)其他:无。
712.1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c.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指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d.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①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数为1家;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
10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16.1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1217.1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②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告栏、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栏
1318其他事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以预估总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7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 5000万元0.2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缴纳相关费用账户:账户名称: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新村支行账号:35001998099052501946
备注
明细描述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
明细描述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明细描述
适用,若有)》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4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均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45分;任何一项存在负偏离的,本项得0分(响应为正偏离的,须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否则按负偏离处理;若存在负偏离却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按负偏离处理)。
充电设备评价或鉴定2根据投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的充电设备,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有CNAS和CMA标识。满足得2分,否则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质量保证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案情况(包括质量管理措施、质量控制系统等)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2分;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应急措施方案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应急预案、应急培训;②抵抗风险的措施等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2分;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1分;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人员配置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合理性、完整性进行评分:人员岗位配置合理性强、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得3分;人员岗位配置具有一定得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内容较为完整的得2分;人员岗位配置不具备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内容含糊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基础管理和规章管理制度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基础管理和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员工管理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的得2分;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的条理性、可行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较为规范的得1分;方案内容含糊、不具条理性、可行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规范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分值
业绩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无业绩或未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
售后及运营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及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保障措施、运营方式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增加有利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得3分;只是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分,未完全响应基本要求存在缺项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满意度评价2根据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并履行完毕、服务良好的同类项目的采购人满意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满意度证明材料复印件(完整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应包括采购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施工安全承诺1根据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团队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并且对施工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满分1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承诺2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所有派驻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200万元/人(含2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100-200万元/人(含100万元,不含200万元)得1分;50-100万元/人(含50万元,不含100万元)得0.5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单价(元/度)投标报价单价(元/度)
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1.2市电服务费
序号充电桩设置场站建设要求
地点充电桩数量充电桩要求变压器要求备注
1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6个2把枪/桩,单枪最高功率180千瓦进行建设采用一台800KVA的箱式变压器
2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6个2把枪/桩,单枪最高功率180千瓦进行建设采用一台800KVA的箱式变压器
额定功率80kw
输入
额定输入电压380VAC
额定输入电流1292A
输入电压范围(323~437)VAC
最大输入电流≤1520A
功率因数≥0.99
额定输入频率50/60Hz
输出
输出电压范围(50~1000) VDC
单路输出最大电流250A
输出路数1~20路
输出功率800kw
恒功率区间(300~1000)VDC
功率切换支持功率自动分配,最小切换单元40kw
效率≥95%
基本特性
BMS辅源12VDC标配(24VDC选配)
防护等级IP54
启动方式联网启动方式扫码、刷卡、VIN
离网启动方式密码、本地按钮、刷卡
人机交互7英寸触摸液晶屏
网络制式4G全网通/以太网
工作温度-20℃~+50℃(+50C~+70℃降额)
相对湿度5%~95%RH(无凝露)
海拔高度2000m(2000m~4000m功率降额)
安装方式落地安装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1GB/T 29316-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2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3NB/T 33002-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4NB/T 33008.2-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5GB/T 29781-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6GB 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7NB/T 33004-2020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峻工验收规范
8GB/T 28569-201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9GB/T 20234.1-202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10GB/T 20234.2-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11GB/T 18478.1-202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12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13GB/T 27930-2023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
14JJG 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
序号安全防护项
1电池单体电压不均衡
2配置阶段 SOC超限保护
3充电阶段 SOC超限保护
4BMS数据异常警告
5BCS电池单体过压
6BMV电池单体过压
7BSM电池单体过温
8电池低温保护
9电池热失控
10BMS数据不刷新
11BMS电源电压异常保护
12SOC满终止
13待机枪头电压异常
14枪头过温保护
15熔断器异常保护
16交流接触器异常保护
17充电电压测量异常
18充电电流测量异常
19电池过充保护
20散热风机异常保护
21倾倒保护
22烟感保护
23浸水保护
24模块故障补偿
25互锁保护
26低温试验
27CMU 与模块通讯中断保护
28充电电压不匹配保护
额定绝缘电压Ui(V)电气间隙(m)爬电距离(m)
Ui≤603.03.0
605.06.0
3008.010.0
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闻,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额定绝缘电Ui(V)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
≤ 602501.0 (1.4)1
60 < UI ≤ 3005002.0 (2.8)±2.5
300 < UI ≤ 70010002. 4 (3.36)±6
700 < UI ≤ 95010002×UI+1.0(2.8×UI+1.4)±6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
1充电设施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验收时间:电源部分安装测试完毕后,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中标人组织充电设备与电动车进行联调、测试完成。中标人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后的一周内组织相关部门其同验收,如果经验收认为合同设备质量合格,采购人在此项验收工作完毕后5天内向中标人签发验收单。
为监狱,提供本位制造的物(承接的服),并在投文件中提供省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包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采购包投标的数量单价投标总价备注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
**-1
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
**-1
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采购包品目号投标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来源地备注
**-1
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 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 (一 期 )充 电桩建设运
营服务项 目 《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招 标 编 号 :YC硎CG[2024]01ω
项 目所在地 区:福 建省,泉 州市,晋 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 (一 期)充 电桩建设
运营服务项 目己由项 目审批/核 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92
0万 元,招 标人为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 目概况和招标范 围
规模 :/
范围:本 招标项 目划分为 1个 标段,本 次招标为其 中的 :
(001)公 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 (一 期 )充 电桩建
设运营月艮务项 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lO01公 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 (一 期 )充 电桩建
设运营服务项 日)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 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条件 。 ;
本项 目不力 萍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 的获取
获 取 时 间 :从 20丝 年 11月 α 日 17时 30分 到 ⒛ ⒛ 年 11月 07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自 行与代理机构人员联系 。
五、投标文件 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⒛ ⒛年 11月 凹 日 18时 0O分
递交方式 :福 建省泉州市丰泽 区东海街道云谷社 区东云路606号 ⒛2室 纸质
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 标 时 间 :⒛ 24年 11月 07日 18时 00分
开标地点:福 建省泉州市丰泽 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东云路606号 ⒛2室
七 、其他
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 、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 (一 期)充 电桩建设运
营服务项 目
八 、监督部 门
本招标项 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监督管理部 门。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晋 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泉 州市晋江市迎宾路29号
联 系 人:林 工
电 话 :1595956216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福 建省屹诚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 区东海街道云谷社 区东云路606号 ⒛3室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 : 18859765677
电 子 邮 件 : 10567969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
站(一期)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CXMCG[2024]016
采 购 人: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6 -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 15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5 -
第六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 39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组织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CXMCG[2024]016。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策: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4年 月 日起至2024年 月
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自行跟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员联系报
名事宜(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东云路606号202室)。未报名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可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
区东云路606号202室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亦可将贵公司所需报名
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
楚后发电子邮件(1056796929@qq.com)至本公司报名(发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发送材料后
致电我司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未报名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
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
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投标截止
- 1 -
8.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2024年 月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东
云路606号202室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同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妥善保管
密封,如投标文件在递交时出现遗失、破损情况,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 月 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东云路606号20
2室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②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告栏、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栏,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迎宾路29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959562163
代理机构: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东云路606号202室
联系人:小韩 联系方法:18859765677
备注: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新村支行
银行账号:35001998099052501946
特别提示
备注:(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形式在2024年 月
日17:00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交纳保证金时
必须注明用途、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
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 2 -
附: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建设要求
最高限价单价 投标保证金
招标内容
1-1
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
1.2元/度
1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 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服务于各站点电动公交车充电建设与运营服务相关的一切
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变配电系统设计、采购与施工费用(市政环网柜之后所有内容,含
外电接入、变压器及其他设备和电缆、路面开挖及修复等)、充电桩及其他设备设施(含
雨棚、护栏、电气、通信、监控等)的设计、采购与施工费用、公交车充电电费、公交车
充电服务费、设备及电路用电损耗费用、日常运营及维修检修费用、网络平台运行与维
护费用、设备拆除退场及场地修复费用、相关税费及风险等。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招标文件
项号
(第三章
编列内容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10.4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
、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2)可读介质(U盘)1份。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0.5-
(2)-③
10.7-
(1)
10.8-
(1)
10.10-
(2)
(2)其他内容或材料: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文件组成的投
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
信证明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
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
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
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
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
本为准。(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和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
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
许。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
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
前拆封的,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12.1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1
2
3
4
5
6
7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
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 4 -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c.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指标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d.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
抽取。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
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
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招标代理单位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
9
15.1-
(2)
10
15.4
11
12
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6.1
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①中国招标投标公
17.1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②晋江市公共交
通有限公司公告栏、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栏
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以预估总价为
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7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
-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 5000万元0.
2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13
18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新村支行
账号:35001998099052501946
- 5 -
备注
- 6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投标人。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
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三、招标
- 7 -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
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
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屹诚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
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
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
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
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
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9、投标
四、投标
9.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
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
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 8 -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
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
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
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
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 9 -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
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
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
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
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
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
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
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
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
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
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 10 -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
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
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
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
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
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
保证金未提交。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屹诚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原账户。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
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
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
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
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1 -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
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
会。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
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
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 12 -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
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
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
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
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屹诚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
结束,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
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
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采购合同
13.1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
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14、询问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 13 -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屹诚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
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
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
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
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
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
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
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
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
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 14 -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
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
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7.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7.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8、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九、其他事项
- 15 -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
的组织。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由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评审专家库随机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将对投
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
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
布。
②对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
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
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
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
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3、评标程序
3.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
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
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4、资格审查
4.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 16 -
4.2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1)单位负责人
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
授权书
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
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
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
(2)营业执照等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
证明文件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
证照复印件。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
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
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
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
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
证明复印件。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
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
- 17 -
(3)财务状况报告
(财务报表、或资
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材料
明细
描述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
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
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若有)
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
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信用记录查询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
结果
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
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函(专门面向中小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企业或小型、微型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
企业
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 18 -
明细
描述
适用,若有)
》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
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
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
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
包意向协议》。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
(10)联合体协议
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若有)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
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3)投标保证金。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的规定。
4.4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
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
第4.1、4.2、4.3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4.5、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
发布。
- 19 -
4.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
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
方式采购等)。
5、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
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
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
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
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
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
)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技术符合性
明细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1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
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
- 20 -
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
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
章第5.1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
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
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
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5.1条第(1)、(2)款规定执
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
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
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
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
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5.2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6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 21 -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
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
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
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5.2
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
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5.3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6.2条规定。
5.4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
委更换等。
5.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6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
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 22 -
5.7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
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8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
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评标方法和标准
6.1评标方法: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6.2评标标准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
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
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
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
技术服务
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均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
要求响应
45
得45分;任何一项存在负偏离的,本项得0分(响应为正偏离的
情况
,须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否则按负偏离处理;若存在负
偏离却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按负偏离处理)。
- 23 -
根据投标人提供充电设备具有至少三级充电保障,第一级,车
和充电设备自主保护,满足得1分,否则0分;第二级,充电设
备具有的冗余检测保护,满足得1分,否则0分;第三级,监控
平台实时的基于监控数据的异常保护,满足得1分,否则0分。
满分3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的充电设备,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
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有CNAS和CMA
标识。满足得2分,否则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案情况(包括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控制系统等)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
3
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
较可靠的得2分;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
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应急预案
、应急培训;②抵抗风险的措施等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
2
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2分;方案的思路较清晰、
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1分;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
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合理性、完整性进行评分:人员岗
位配置合理性强、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得3分;人员岗位配置
3
具有一定得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内容较为完整的得2分;人员
岗位配置不具备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内容含糊的得1分;未提
充电设备
的可靠性
3
充电设备
评价或鉴
2

质量保证
方案
应急措施
方案
人员配置
方案
基础管理
和规章管
2
理制度
供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基础管理和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
础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员工管理等)由评
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
范的得2分;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的条理性、可行性,各项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规范的得1分;方案内容含糊、不具条理性、
可行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规范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
评标方法描述
- 24 -
分值
业绩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
分。备注: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
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无业绩或未提供任何
业绩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
售后及运
营方案
满意度评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及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
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保障措施、运
3
营方式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增加有
利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得3分;只是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分,未
完全响应基本要求存在缺项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并履行完毕、服务良好
的同类项目的采购人满意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
2
,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满意度证明材料复印件(完整的满意度
证明材料应包括采购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否则不得分。
施工安全
承诺
1
根据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团队必须按照安全规范
进行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并且对施工人员购买雇
主责任险。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满分1分
,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所有派驻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
员工意外
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200万元/人(含200万元)及以上的得2
伤害保险
2
分;100-200万元/人(含100万元,不含200万元)得1分;50-
承诺
100万元/人(含50万元,不含100万元)得0.5分。未提供者不得
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7、其他规定
7.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7.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 25 -
7.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
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4其他:无。
- 26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本项目为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站枢纽站(一期)充电桩
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3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电力公司的最低费用。
1.4本项目预估总价为1920万元,不作为各站点电动公交车充电建设与运营服务的
结算依据,实际结算以中标人签约合同单价及公交车每月实际充电电量为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单价(元/度)
投标报价单价(元/度)
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
园首末站、高铁泉州南
站枢纽站(一期)充电
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资质要求
市电
服务费
1.2
充电基础设施施工单位需具有电力设施承装(修)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商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人,高压电工不少于2人。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建设内容
①投标人需要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规划建设方案(各站点充电桩建设要求为1台800KV
A的箱式变压器,6个充电桩、2把抢/桩,单枪最高功率180千瓦进行建设,后期可根据双
方商议后确认实际建设数量);制定关于如何建设(包括土建、场地修整、充电桩及配套
变压器、电力线缆、计量柜、开关柜、结算平台、手机APP
等相关费用)、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等充电站的具体计划;办理充电站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保证充电站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和投资设备的安全运行。
②投标人规划的建设方案和制定的具体建设计划,须提交采购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③投标人负责本充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单位的报备
审批备案、投资建设变配电系统(市政环网柜之后所有内容,含变压器及其他设备和电
缆、路面开挖及修复等)、建设充电桩及其他设备设施、向供电局缴交公交车充电电费、
提供公交车充电服务、充电站日常运营及维修检修服务、网络平台运行与维护、设备拆
除退场及场地修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等服务于各站点电动公交车充电建设与运营服
务等相关的一切事项。
- 27 -
2、服务内容
①投标人负责充电站的全面运营(场地保障、市场运营、贾用营收)和维护(保养、维
护和故障器件更换工作),对充电设施提供完备的运营安全保障方案。
②投标人负责充电站的线下看管,必须派驻现场管理员进行轮流值班,负责场地的
设备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充电引导、秩序维持、防止非充电车辆山位及场地
清洁等工作。
③投标人负责充电站内外环境(含客户及社会各界)维系及营造,保障良好的运营秩
序。
④负责设备保养、维护和更换,确保充电站能持续稳定的运行。当设备发生故障或
损坏应在24小时内修复。
3、人员要求
岗位
主要工作职责
项目负责人 负责充电场站的运维、技术支持及设备质量管理等工作。
现场管理员 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充电桩正常、稳定、安全运行,24小时/日为采购人用车单位提供充电服务。
安保人员 负责充电场站的安全、财产及附属品设施不受人为损坏等工作。
保洁人员 负责充电场站的保洁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垃圾等工作。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需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须提供人社部
门颁发中级工程师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
份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以上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
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各站点建设要求


1
2
充电桩设置场站
建设要求
地点
充电桩数量 充电桩要求
变压器要求
备注
福州大学科教园
首末站
高铁泉州南站枢
纽站(一期)
2把枪/桩,单枪
6个
最高功率180千
瓦进行建设
2把枪/桩,单枪
6个
最高功率180千
瓦进行建设
采用一台800KV
A的箱式变压器
采用一台800KV
A的箱式变压器
(一)8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1.功能概述
- 28 -
为电动汽车提供能量的供电装置,提供充电接口、人机接口、电能计量等功能,预留
可扩展通信,开放数据接口,可以接入指定平台、计费等功能。
设备配置:
序号
1
1.1基本要求
内容
直流充电桩
要求
8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单位

为保证车辆的顺利运行,同时探索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方案,所采用的设备方案必
须具备先进的安全性、成熟的网络管理能力、灵活的升级能力以及与车辆的良好匹配等
条件。
本项目所采购的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是用于支持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客
车运行充电需要,所投设备需要能够与之相匹配。为配合本批纯电动公交车投放运营,
所采用的充电机通过升级满足国家正式出台的最新相关标准,能够与日后运营车型相匹
配。
1.2充电机主要技术参数
380VAC
1292A
(323~437)VAC
≤1520A
≥0.99
50/60Hz
(50~1000) VDC
800kw
额定功率
输入
额定输入电压
额定输入电流
输入电压范围
最大输入电流
功率因数
额定输入频率
输出
输出电压范围
单路输出最大电流 250A
输出路数
输出功率
恒功率区间
功率切换
效率
基本特性
BMS辅源
防护等级
启动方式
人机交互
网络制式
工作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安装方式
1~20路
800kw
(300~1000)VDC
支持功率自动分配,最小切换单元40kw
≥95%
12VDC标配(24VDC选配)
IP54
联网启动方式
扫码、刷卡、VIN
离网启动方式
密码、本地按钮、刷卡
7英寸触摸液晶屏
4G全网通/以太网
-20℃~+50℃(+50C~+70℃降额)
5%~95%RH(无凝露)
2000m(2000m~4000m功率降额)
落地安装
- 29 -
冷却方式
智能风冷
2.直流充电桩技术参数及相关标准
2.1.技术规范
序号 标准号
1
2
3
GB/T 29316-2012
NB/T 33001-2018
NB/T 33002-2018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NB/T 33008.2-2018
GB/T 29781-2013
GB 50966-2014
NB/T 33004-2020
GB/T 28569-2012
GB/T 20234.1-2023
GB/T 20234.2-2015
GB/T 18478.1-2023
GB/T 4208-2017
GB/T 27930-2023
JJG 1149-2022
2.2.充电桩技术参数
2.2.1.环境条件
标准名称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峻工验收规范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
使用环境度:-20℃~50℃;
相对湿度:5%~95%;
海拨高度:≤2000m;
安装垂直倾斜度:≤5%;
安装地点:户外;
使用地点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
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2.2.2.电源条件
a) 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b)交流电源频率:45Hz-60Hz。
2.2.3.直流输出电压和模块功率
a)直流输出电压:50V-1000V;
b)恒功率电压范围:300V-1000V;
c)模块规格:40kW模块,单模块输出电流0~133A连续可调,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30
0V~1000V。
2.2.4.效率和功率因数
充电机效率≥95%,功率因数≥0.99。
2.2.5.待机功耗
充电设备待机功耗≤500W(整机、20枪),平均每把枪待机功耗≤25W。
2.2.6.低压辅助电源
- 30 -
充电桩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
辅助电源电压:12V;
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
3.结构要求
3.1.结构形式
800kW分体式一机多枪充电机由整流柜和直流充电终端两部分构成,一台整流柜连
接双枪终端或单枪终端,每个双枪终端含有两路输出,单枪终端含有一路输出,整机可
输出20路。组成一套800kW一拖多直流充电系统。
充电终端应包含2种规格:
(1)常规充电终端,双枪或单枪,采用自然散热方式,输出电流250A/枪,输出最大
电压1000V;
(2)超级充电终端,单枪,采用液冷散热方式,额定输出电流600A/枪,输出最大电
压1000V。
3.2.SOC信息显示
机柜表面除屏幕外应具备其它可直观显示充电信息功能,便于直观观察车辆电池S
OC等信息,5-
8米范围可清楚的看到充电桩以及车辆的充电状态显示。可显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S
OC数码管与
TMU通信离线、充电中、充电停止,且未拔枪、已插枪,未启动充电、启动充电过程中、充
电到100%,且未拔枪、未插枪,待机下,代表辅源类型(默认12V)、通用型故障(如门禁、
防雷故障等)、急停故障、网络信号差、BMS辅源故障、充电机绝缘故障、辨识阶段 BMS
通信故障、系统风机故障、电动汽车造成的启动充电失败、模块槽位不匹配、模块地址
超范围或模块地址重复、路流箱与终端通信故障或整流箱与显控通信故障。
3.3.智能终端
充电终端为智能终端,具备人机交互功能,其备7英寸显示屏。
3.4.防护性要求
充电桩要求防护等级IP54;
设备进风口采用全铝互字百叶,防尘棉厚度不小于20mm,密度不小于35ppi,提高设
备防护性。
设备内部整体采用分仓设计,主机柜模块散热风道和控制电路部分分离,减少风道
带来的灰尘、湿气等对控制电路的不利影响,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3.5.屏幕遮阳罩
设备的人机交互屏幕需要配置遮光罩,在太阳光照射下不需要额外遮挡可以清楚的
看到操作界面。
3.6.氛围灯
机柜正面显示屏下方有绿色氛围灯,在系统上电时点亮,有上电指示的作用,增加
视觉效果,使产品在外观上更加高档,并且有一定的装饰作用,灯板采用LED
灯珠,亮度高,寿命长,安全可靠。
3.7外壳及结构设计要求
1)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
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2)充电设备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3)充电设备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4)充电设备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 31 -
5) 充电设备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6)充电设备(含主机、终端机柜)钣金厚度≥1.5mm,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7)充电设备漆面工艺:喷粉≥0.12mm,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龟裂、不脱落;
8)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9)人机交互的操作按键和显示界面应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位置;
10)设备应做四防保护(其中设备内部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工艺处理
;外壳钣金等部分需采用双层防锈工艺处理。)
4.功能要求
4.1.充电设定方式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
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4.2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
充电桩采用GB/T18487.1-
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
0234.1-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
4.3.功率动态分配功能
充电设备应具备功率动态分配功能、功率分配回路设计,要求设备所有充电模块聚
合为一个整体功率堆,所有充电枪均可通过功率分配回路调用任一充电模块,不接受多
个小功率堆、或多个小功率堆并联、或一部分模块固定一部分模块可调的用的形式;
直流充电设备应具有动态功率分配功能,双枪或多枪充电时,可根据电池充电需求
动态调节各枪的输出功率,不应出现多枪同时充电时部分枪线无法动态分配功率情况(
如相邻1、3号枪充电时,2号枪应可正常调配其他闲置功率模块),实现功率最小分配单
元 n≤40KW。;
功率分配回路硬件,功率切换要求采用具备高压直流分段能力的直流接触器,带载
分段能力要求达到200A
以上,不接受继电器+熔丝的功率切换方式,独立制作的功率分配模块化产品,
核心切换器件应采用直流接触器。
4.4.充电控制功能
充电设备应具备自动充电控制功能,可具备手动充电控制功能。充电设备采用手动
充电控制时,需通过密码权限验证方可操作,仅限于专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对充电设备
进行调试或维护时使用。
4.5.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设备应具有与电动汽车BMS或车辆控制器通信的动能,判断充电设备是否与电
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系统正确连接。获得电动汽车BMS或车辆控制器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
数据。充电设备与BMS或车辆控制器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的规定。充电设备
宜具有与上级监控系统或运营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4.6.计量功能
充电桩应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充电
机计量应满足JJG1149-
2022的要求,计量精度1.0,充电终端内置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
直流电能表应具备1路RS485接口,通信协议应遵循DL/T698.45-
2017《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技术要求。
4.7.通信功能
- 32 -
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预留可扩展通信,开放数据接口,可
以接入指定平台、计费等功能。设备也可采用以太网连接方式实现本地组网。
4.8.备份存储自动上传
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不少于3000条,并实现上传。
4.9.人机交互功能
(1)显示功能,充电设备应显示下列状态信息
a.充电设备的运行状态指示:
b.具有手动充电控制功能的充电设备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
c.充电设备宜显示下列状态信息:电池当前荷电状态(state of
charge,SOC)、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功率:已充电时间、已充电电量、已充电金额。
(2)输入功能
充电设备宜具有手动输入和控制的功能。宜采用触摸彩屏模式。
4.10.采用扁平天线
设备4G天线,采用扁平结构,扁平天线可在机柜内部用螺钉紧固,不接受吸盘天线
的方案,避免风雨天气出线吸盘吹倒导致信号不稳定的情况出线。
4.11.绝缘检测功能
充电设备应具备对直流输出回路进行绝缘检测的功能,并且充电设备的绝缘检测功
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充电设备的绝缘检测功能应符合GB/T18487.1-
2015中B.4.1和B.4.2的规定。充电设备在绝缘检测前应检测直流输出接触器(K1、K2)的
外侧电压,此时电压超过士10V时应停止绝缘检测流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5.耐气候环境要求
5.1.防护等级
充电桩的柜体和桩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2008中IP54(室外)的规定。
5.2.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桩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5.3.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
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5.4.防风保护
充电桩应能承受GB/T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
6.安全防护要求
6.1.设备安全防护设计
设备应具备监测电动汽车 BMS
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桩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自动
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应具备电池单体电压不均衡检测、充电电压测量异常检测、充
电电流测量异常检测、BMS
数据异常检测、电池单体过压检测、电池包过压检测、电池过温检测、电池低温保护检测
、电池热失控检测、BMS
数据不刷新检测、电池过充保护检测、充电电压不匹配保护检测、SOC满终止检测、待机
枪头电压异常检测、枪头过温保护检测等不少于28项安全防护项目。
- 33 -
安全防护项
电池单体电压不均衡
配置阶段 SOC超限保护
充电阶段 SOC超限保护
BMS数据异常警告
BCS电池单体过压
BMV电池单体过压
BSM电池单体过温
电池低温保护
电池热失控
BMS数据不刷新
BMS电源电压异常保护
SOC满终止
待机枪头电压异常
枪头过温保护
熔断器异常保护
交流接触器异常保护
充电电压测量异常
充电电流测量异常
电池过充保护
散热风机异常保护
倾倒保护
烟感保护
浸水保护
模块故障补偿
互锁保护
低温试验
CMU 与模块通讯中断保护
充电电压不匹配保护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安全防护项清单如下:
6.2.安全保护功能
①充电设备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
②充电设备应具备输出过电压保护;
③充电设备应能够提供车辆侧供电回路及电缆的短路电流保护,短路保护设备的I2t值
不应超过500000A2s;
④充电设备应具备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阈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
⑤充电设备应具备开门保护,当充电设备门打开造成带电部分露出时,应同时切断动力
电源输入和直流输出;
⑥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设备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
 充电设备启动急停装置;
 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间的保护接地线断开;
 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间的连接检测信号线断开。
- 34 -
⑦充电设备应具备限制输入电流过冲的能力,开机或启动充电时产生的输入电流过冲
不应大于额定输入电流峰值的10%;
⑧充电设备直流输出接触器接通时发生的车辆到充电设备或充电设备到车辆的冲击电
流(峰值)应控制在20A以下;
⑨在启动充电阶段车辆侧接触器闭合后,充电设备应对车辆电池电压进行检测,当出现
下列情况时,充电设备应停止启动过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 蓄电池反接;
 检测电压与通信报文电池电压之差的绝对值大于通信报文电池电压的5%;
 检测电压小于充电设备的最低输出电压或大于充电设备的额定输出电压。
⑩充电设备应具备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二重保护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当检测到输出
电压大于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或检测到输出电流大于车辆当前需求电流,充电机
应在1s内断开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信息;
⑪充电设备应具备防逆流功能,防止蓄电池电流倒灌;
⑫充电设备应在启动充电前进行供电回路直流接触器触点粘连检测,也可以在直流接
触器断开后进行触点粘连检测。当检测到任何一个直流接触器的主触点出现粘连情况时
,充电设备不应启动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⑬充电设备在充电过程中,当检测到与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MS)或车辆控制器发生
通信中断时,充电设备应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⑭充电设备应在充电握手阶段判断电池管理系统BHM报文中的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值,
当检测到该值小于充电设备最低输出电压时,应停止绝缘监测进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⑮充电设备应在充电阶段实时判断电池管理系统BCL报文中的电压需求和电流需求值,
当检测到该值大于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或者最高允许充电电流时,充电机应停止充
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⑯充电设备的雷电防护应符合GB/T 18487.1-2015规定。
6.3.急停功能
充电设备应安装急停装置。当启动急停装置时,应切断相应充电终端的直流输出,
也可同时切断充电设备的动力电源输入。
6.4.直流接触器带辅助触点
充电机可以实时检测直流接触器状态,不需要开启模块,减少自检时间,开机速度快,充
电机开机后可以一直检测接触器状态,设备更加安全可靠。
6.5.电池防倒灌功能
在枪头输出BMS辅源增加防反二极管,可以防止车辆端电压倒灌,损坏系统辅源。
6.6.锁止功能
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须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无法
拨枪。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
6.7.超温断电功能
1)要求充电枪带有超温断电功能,提升安全性;
2)枪温极值可设置,超过立即停止充电并上报充电枪过温故障报警信号,以保障充
电设备及车辆安全。
6.8.温升
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桩内部各
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表6中的规定。
表6充电桩各部件极限温升
- 35 -
部件或器件
功率开关器件
整流变压器、电抗器(B级绝缘绕组)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的塑料绝缘线
母线连接处
铜--铜
铜搪锡--铜搪锡
极限温升(K)
70
80
55
25
50
60
6.9.允许温度
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桩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50℃;
——非金属部分,60℃。
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60℃;
——非金属部分,85℃。
6.10.电击防护
充电桩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 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
6.1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充电桩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电器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mm)
3.0
5.0
8.0
爬电距离(mm)
3.0
6.0
10.0
额定绝缘电压Ui(V)
Ui≤60
60300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
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
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闻,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
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6.12.接地要求
充电桩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
充电桩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检,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
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
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
充电桩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桩主体框
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
连接。
6.13.机械强度
按GB/T2423.55-
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桩的IP
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
- 36 -
7.绝缘性能
7.1.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为表3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
、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7.2.工频耐压
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
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
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7.3.冲击电压
充电桩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3
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表3绝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绝缘电Ui(V)
≤ 60
60 < UI ≤ 300
300 < UI ≤ 700
绝缘电阻测试仪
器的电压等级(V)
250
500
1000
700 < UI ≤ 950
1000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
kv)
1.0 (1.4)
2.0 (2.8)
2. 4 (3.36)
2×UI+1.0
(2.8×UI+1.4)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
(kv)
1
±2.5
±6
±6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8.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8.1.低温性能
按GB/T2423.1-
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
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桩的稳流精度应不超过±0.5%。
8.2.高温性能
按GB/T2423.2-
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
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桩的稳流精度应不超过±0.5%。
8.3.湿热性能
按GB/T2423.4-
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
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表3规定值
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
常。
(二)雨棚
1、分别在各站建设充电机防护雨棚。
2、各投标商按照实际场地的需求设置雨棚,雨棚安装应考虑避免充电终端水溅的
风险,需做集中排水处理。
3、雨棚应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防台风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三)箱变
- 37 -
1、箱体骨架采用槽钢和角钢焊接而成,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在起吊、运输、安装
时不会变形和损坏,同时箱体表面进行喷塑处理,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箱体外观颜色
由买方定,使箱式变电站与安装场所的景致协调一致。
2、箱体要有可靠的密封和隔热性能,门、窗和通风口设有壳体防尘、防小动物进入
和防渗漏措施;箱体内壁和隔板使用金属材料,色彩要与内部电器设备颜色协调,箱内
要设驱潮装置,避免内部元件发生凝露;箱体四周设有上下对流的风道,箱体顶盖采用
双层隔热结构;高低压室在其内部设有独立的顶板,变压器室内设有顶部防凝露板;高低
压柜底部要有封堵,以防尘、防潮。
3、箱变内分别有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室;箱变内需有安装及检修用的出入口,应
能够安全而方便的进行正常的操作、检修和巡视;高、低压室及变压器室均正面开门,门
打开后可定位在开门位置;变压器门和高低压室门钉装统一制作的安全警示牌;变压器
室门打开后应有可靠的防护网,并能防止人员误入内部;三室用挡板分开。
4、
箱体在自然通风基础上应加装机械通风装置,箱体内设温湿度控制器,自动调节箱体内
温湿度在允许范围内。
5、箱变内变压器在规定的情况下连续运行,并按规定的冷却方式进行强制通风。
6、箱变应装设可与每个元件相连的接地铜导体。
7、
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及辅助回路中的低压熔断器、端子以及其他辅助元件与高压带
电部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在高压带电部分不
停电情况下进行工作时,人员不致触及运行的高压导电体。
8、
互感器二次接线及辅助回路的连接;布线时,应考虑避免其他组件故障对它的影响。
9、
高压电器组件与高压开关柜辅助回路的连接如采用插头方式,插头与插座必须接触可靠
,并有锁紧措施;插头与开关设备应有可靠的机械联锁,当开关设备在工作位置时,插头
不应拔出。
10、箱体采用预装式,应具有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造型美观等优点。
(四)电缆
高、低压电缆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为8年,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应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
天内,将变压器、充电设施设备、雨棚等设备设施拆除退场,将充电场地原状移交给采购
人。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供货
服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转账、保函等方式提交

- 38 -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充电设施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验收时间:电源部分安装测试
完毕后,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中标人组织充电设备与电动车进行联调、
测试完成。中标人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
后的一周内组织相关部门其同验收,如果经验收认为合同设备质量合格
,采购人在此项验收工作完毕后5天内向中标人签发验收单。
7、支付方式:
1、采用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按照签约合同单价乘以公交车每月实际充电电量进
行结算。
2、中标人于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统计并发送上月月度充电明细表及汇总表给采
购人,采购人审核和确认后,将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材料报送给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
公司复核,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复核无误后通知中标人开票。
3、中标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晋江市城市交通投
资有限公司要求中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中标人若不能提供的,晋江
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少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在支付金
额中予以扣减。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付清本期费用。
8、违约责任
1、若中标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其承建的充电站投入使用,每逾期一天应支
付采购人200元违约金,逾期60天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中标人90日内清场。
2、在服务时间内,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造成技术
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中标人未根据合同约定在12小时内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并在24小时
内修复,确保充电桩安全稳定运行,每违约一次,每次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100元。
4、在采购人使用车辆一切性能正常的情况下在中标人充电站充电时发生安全事故
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人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查明
原因是由中标人工作人员过错或中标人充电设各性能不正常造成的,中标人应承担所有
赔偿责任;若是由采购人工作人员或采购人车辆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
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全而实际地履行合同,如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因
- 39 -
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实
施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及其他为获得违约赔
偿支出的一切费用。
7、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
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因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经营期间,若遇
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用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
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中涉及到中标人因修建充电设施的投入部分,归中标人所
有。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
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中标人应完全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定期检查和
维护充电桩及相关设备,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确保各站点建设及运
营期间正常和安全运行,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充电站点事故发生或者造成采购人或第三
方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3、其他:本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三方合同,每月所产生的充电费用由晋江市城
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来支付款项。
- 40 -
第六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
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合同号:
甲方 (采购人):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
丙方(付款人):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委托福建省屹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公交公司福州大学科教园首末站、高铁泉
州南站枢纽站(一期)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项目编号:YCXMCG[2024]0
16)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内容,与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范围和经营项目
1、乙方应根据甲方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具体配电设施
及充电桩以双方确认的场地平面图标示的位置和面积为准。
2、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用地范围建设充电设施,经营内容为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及经营内容,后期如需对外开放运营,甲乙丙三方另行协
商并签补充协议,但仍需确保公交车优先充电使用原则。
3、乙方充电系统配置要求:乙方所安装的设备部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达到运行安全、稳定,满足甲方及其所属单位纯电动公交车正常运行使用,并保证满足
甲方使用需求。如甲方的需求增大,乙方应对提供的充电设施进行相应增建或调整,由
此产生的增建或调整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充电费用按本合同约定费用计取。
二、三方主要责任范围划分
(1)甲方负责本充电站建设与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包括不限于工程进度、
质量、安全、验收等建设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审核
和确认乙方每月报送的充电明细及费用,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丙方报送审核后的签字盖章
材料、与丙方每月的费用结算;
(2)丙方负责审核经甲方确认的充电明细及费用,并将每月充电电费直接拨付给乙
方公司账号;
- 41 -
(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直接负责本充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包
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变配电系统(市政环网柜之后所有内容,含变压器及其他设备和电
缆、路面开挖及修复等)、建设充电桩及其他设备设施、向供电局缴交公交车充电电费、
提供公交车充电服务、充电站日常运营及维修检修服务、网络平台运行与维护、设备拆
除退场及场地修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等服务于各站点电动公交车充电建设与运营服
务相关的一切事项、向甲方及丙方申请充电费用、向丙方开具等额税务发票。
三、充电费用支付及合作期限
1、本次投标报价的充电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系统设计、采购与施工(市政环
网柜之后所有内容,含变压器及其他设备和电缆、路面开挖及修复等)、充电桩及其他设
备设施(含雨棚、护栏、电气等)的设计、采购与施工费用、公交车充电电费、公交车充电
服务费、设备及电路用电损耗费用、日常运营及维修检修费用、网络平台运行与维护费
用、设备拆除退场及场地修复费用、相关税费等服务于各站点电动公交车充电建设与运
营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2、费用支付:
(1)采用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按照签约合同单价乘以公交车每月实际充电电量进
行结算。
(2)乙方于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统计并发送上月月度充电明细表及汇总表给甲
方,甲方审核和确认后,将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材料报送给丙方复核,丙方复核无误后通
知乙方开票。
(3)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丙方要求乙方提供一
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乙方若不能提供的,丙方将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少
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在支付金额中予以扣减。丙方应及时付清本期费用。
(4)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充电费用结算方式另行约定,不影响乙方费用支付。
3、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8年。合作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应重新签订书
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按公交行业管理的要求对充电设施的安全、守法经
营等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并接受甲方为履行职责而进行的管理行为,有权对乙
方不配合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 42 -
2、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优质的充电服务,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整理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试验报告、设计及施工材料、各阶段验收材料、充电数据报表、监
控影像等与公交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相关的信息及文件。
3、项目竣工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测试、验收和试运行。
4、甲方应按照充电设施的操作流程规范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外观、内部构件及元器件;
5、甲方不得将乙方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及乙方所建设的地上附属物转让、转租、
抵押、担保、交由第三方使用或对其产权、使用权作其他处分。
6、甲方应及时审核和确认乙方每月报送的充电费用相关材料,对乙方报送的材料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签字盖章后报送丙方申请拨款。
7、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需要搬迁充电站,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
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新场地重建充电站,建设、搬迁、安装、调试等费用另行约定。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直接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变配电系统(市政环网柜之后所有内容,
含变压器及其他设备和电缆、路面开挖及修复等)、建设充电桩及其他设备设施、向供电
局缴交公交车充电电费、提供公交车充电服务、充电站日常运营及维修检修服务、网络
平台运行与维护、设备拆除退场及场地修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等服务于各站点电动
公交车充电建设与运营服务相关的一切事项。乙方所投资建设的变配电设备及电缆、充
电桩、监控、通信等充电设备设施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2、乙方负责充电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定期巡视检查(含电气、通信、监控、充电
设施设备及VI标志等),保证充电设施的正常供电与使用。
3、充电站经营收入和收益归乙方所有。
4、乙方负责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充电站的投资建设、安装施工、维护管理、投入运
营。在充电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施工安全责任,若发生事故,乙方负责处理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丙方无关。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业法规,保证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
准,负责充电设施设备的消防及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生产,自觉接受政
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安全,并承担生产经营安全责
任。
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保证充电设施可满足公交公司的电动车充电需求,并负
责充电设施免费保修服务。乙方对充电站建成后的运营和维修管理应尽职到位,执行国
- 43 -
家及国家电网相关安全作业规定,定时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巡检,充电桩有故障时,乙
方应在12小时内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并在故障异常发生后24小时内恢复充电设
施的正常运行。
7、乙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公交站精神文明建设行为规范,接受公交行业管
理的检查和监督,并根据公交行业管理要求,做好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9、乙方应积极主动维护公交站、甲方丙方及所其母、子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并约束
其员工,不得未经甲方丙方同意,以任何形式公开发布有关公交站点、甲方丙方及其母、
子公司的不利信息,若由此给公交站点、甲方丙方及其母、子公司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
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和充电设施设备使用规范要求,对充电设
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维护、维修和更新等,确保充电设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转。
11、充电站建成后,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派驻现场维护管理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确保充电桩正常、稳定运行,安全运行,24小时/日为甲方用车提供充电服务。
12、乙方应负责充电站的供电申请,并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甲方协助配合办理。
13、在施工及运营使用过程中发生消防等安全事故,若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
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用车
单位原因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损失的,由甲方用车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4、乙方保证对其设备产品和服务享有充分合法的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
法权益,甲方一旦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料
、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甲方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引起
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同时乙方对违反该保证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5、乙方负责开通甲方所属车辆启用充电桩权限,负责充电桩平台统一管理,提供
云服务器及平台所需的网络传输,统计甲方营运车辆的具体充电费用明细,且可供甲方
查询甲方的充电数据,实时掌握营运车辆充电消耗量。
16、充电过程中,如发现甲方车辆其他异常状况,乙方应及时对车辆充电设施断电
及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及时联系甲方人员。
17、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设立公交车辆停靠专属护栏及提醒标语,安排场站专属人
员负责停靠车辆的调度。
- 44 -
18、乙方应完全负责本充电站的充电运营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充电站的安
全、卫生、充电桩维修维护服务等,乙方提供的充电服务工作包含夜间充电、充电完后在
场站内的车辆调度、移动、停放等,并确保安全。
19、乙方可在不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后,对场站进行规划布局,根
据需要购置配备其他设施(如洗车设备、停车收费系统等),场站购置的一切设施设备归
乙方所有。
20、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保留必要的充电站建设及运营资料,以
备甲方丙方及其上级单位检查;
21、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将变压器、充电设施设备
、雨棚等设备设施拆除退场,将充电场地原状移交给甲方,并报所在县(市、区)充电设施
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拆除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至设区市以上智能服务平台中,如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场地损坏需由乙方恢复原状,因退场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不再另行计取。如甲乙丙三方对此另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乙方整理并提供充电桩产品合格证、检试验报告、设计及
施工相关材料、各阶段验收材料、充电数据报表、监控影像等与公交车充电站建设及运
营相关的信息及文件;
2、丙方应及时审核甲方每月确认后的充电费用,及时向丙方支付每月的充电费用

七、验收
充电设施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验收时间:电源部分安装测试完毕后,供
电部门验收送电;乙方组织充电设备与电动车进行联调、测试完成。乙方向甲方及相关
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的一周内组织相关部门其同验收,如果经验收认为
合同设备质量合格,甲方在此项验收工作完毕后5天内向乙方签发验收单。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其承建的充电站投入使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
甲方200元违约金,逾期6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90日内清场。
2、在服务时间内,发现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造成技术
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若乙方未根据合同约定在12小时内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并在24小时内
修复,确保充电桩安全稳定运行,每违约一次,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元。
- 45 -
4、在甲方使用车辆一切性能正常的情况下在乙方充电站充电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
甲方或甲方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查明原因是由
乙方工作人员过错或乙方充电设各性能不正常造成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
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全而实际地履行合同,如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因
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实
施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及其他为获得违约赔
偿支出的一切费用。
7、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
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经营期间,若
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用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
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中涉及到乙方因修建充电设施的投入部分,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 )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
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3、本合同一式柒份,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各
执贰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 46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丙 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 47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
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
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2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
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
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 48 -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 49 -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索引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
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50 -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一、投标函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
(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
任。
- 51 -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
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
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
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
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
,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2 -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
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
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53 -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
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
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
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
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
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54 -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
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
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
)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
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
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5 -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
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
(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
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
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
”)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
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
:(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
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
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
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 56 -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
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
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
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
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
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 57 -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
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
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
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
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
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8 -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
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
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9 -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0 -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
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
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1 -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
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
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
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 62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
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
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
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
企业声明函》。
- 63 -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
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
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64 -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
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
- 65 -
),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
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
(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
,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66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
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 67 -
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
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
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
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
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账号:
※注意: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
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 68 -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
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
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9 -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
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 70 -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 71 -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 72 -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 73 -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投标报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
价的明细
:详见《
投标分项
报价表》

b.招标文
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
证明材料
(若有)
:详见报
价部分。
※注意: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74 -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标的
数量
单价
投标总价
备注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75 -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总价
单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认证种类
(现场)
(现场)
*-1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
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备注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
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
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
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
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 76 -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
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
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
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 77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
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
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
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 78 -
 
- 79 -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
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80 -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
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
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1 -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82 -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总价
单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认证种类
(现场)
(现场)
*
备注
*-1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
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
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
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
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
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3 -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
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84 -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 85 -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索引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
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86 -
项目编号: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规格(
投标标的
数量
品牌/型
来源地
备注
号)
品目

*-1

采购包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
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
、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
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
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
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
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
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
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
,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 87 -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品目

*-1

采购包
*

※注意: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
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
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
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
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
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88 -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项目编号:
品目

*-1

采购包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
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
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
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89 -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
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
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
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 9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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