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供氧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聚帛竞磋(货物)2024-100)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供氧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乌兰县卫生健康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配备 1 套液氧贮槽,遮阳棚 2 座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供氧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供氧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3 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新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
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其他资质: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①须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
备案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压力容器)。
8、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每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
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
心 A 座 9 楼 1091 室)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
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sd12260508@163.com),在邮件上注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971-
615144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供氧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或
线上获取通过电子邮箱( sd12260508@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
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货物)2024-100
项目名称: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供氧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小写:¥300,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采购控制价:小写:¥300,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采购内容:配备 1 套液氧贮槽,遮阳棚 2 座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供氧设施建设项目
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医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3 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新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
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其他资质: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①须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
备案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压力容器)。
8、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
存备案)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
(sd12260508@163.com),在邮件上注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
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971-6151440)。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大写:伍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
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5.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文件第六部分的内
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5.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1
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 A4 幅面
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图纸除外)一概不予接受。
6.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
“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7.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8.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下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及邮寄形式响应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兰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党政综合 3 号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7-82472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0971-6151440
电子邮件: sd122605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