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生产性污泥委托处置2024年~2025年第二次招标公告
水厂生产性污泥委托处置2024年~2025年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公司水厂生产性污泥委托处置(2024年~2025年)项目(第二次)(编号:中山粤海水务竞2024-11)已具备采购条件,拟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南镇水厂生产性污泥使用土工管袋装载,经泄水和自然晾晒后,产生的生产性污泥需要使用挖机进行装车处理;该污泥属一般固废废物,估算2024~2025年期间,总计产生污泥量(含水率≤85%)约2700m3。
2)横栏水厂生产性污泥经污泥脱水机后存放于污泥储存罐内,运输车进入装卸区,打开污泥装卸口,污泥靠自身重量自行流到运输车斗内进行装车;该污泥该污泥属一般固废废物,估算2024~2025年期间,总计产生污泥量污泥量(含水率≤80%)约3354m3。
3)新涌口水厂生产性污泥经污泥脱水机后存放于污泥储存罐内,运输车进入装卸区,打开污泥装卸口,污泥靠自身重量自行流到运输车斗内进行装车;该污泥该污泥属一般固废废物,估算2024~2025年期间,总计产生污泥量(含水率≤80%)约2285m3。(上述数据仅供参考,因产泥量跟处理水量及原水水质浊度有关,故采购人对污泥量不作承诺)
通过本次竞争性谈判委托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单位在合法的处理场所对三水司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生产性污泥装载并运输到承包方投标时确定的地点作无害化处置,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水、防渗、防漏措施,保证车辆的密封性完好。防止运输途中洒落或臭味逸散,避免影响沿途居民生活及发生环保投诉事件,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如采购人因此受到处罚,承包方需向采购人予以赔偿。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
2)供应商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具有工业固体废物或一般固体废物或水厂(自来水厂、污水厂、工业水厂均可)污泥的处置或处理或回收或利用或收集或储存或外运等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环评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环评批复批文等资质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运输单位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以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注: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 元。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请有意参与竞争性谈判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24年11月11日22:00(北京时间)前在粤海水务阳光采购平台(https://dzzc.guangdongwater.com/)上办理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操作参见《粤海水务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中心—粤海水务阳光采购平台使用说明书--投标单位(修订版》。
经采购人确定后供应商可从线上下载竞争性谈判及其相关材料,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报名函(含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及其电话、邮箱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20:00至2024年11月11日22:00(北京时间),供应商注意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通过平台及时下载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请在此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处,递交地点为中山市三角镇新涌西路388号中山市新涌口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定于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在中山市新涌口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竞争性谈判评审会,采购人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邀请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结果采购人将及时通知各供应商。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电话:137*****245
采购联系人:卢小姐,电话:135*****322
平台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55-********
采购人:中山市南镇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中山市横栏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中山市新涌口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4日
标签: 委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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