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湖南福大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受永顺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的委托,对永顺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并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永顺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二、项目名称:永顺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16]-075#
委托代理编号:HNFDHH2016-CG-06
四、项目总预算:总预算最高限价********元,每亩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元整。分3个标段建设,各标段最高限价为:
一标段:灵溪镇、泽家镇、对山乡、西歧乡、芙蓉镇、颗砂乡,二调面积约187875.10亩。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元;
二标段:万坪镇、万民乡、毛坝乡、盐井乡、塔卧镇、砂坝镇、首车镇、两岔乡,二调面积约189417.93亩。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元;
三标段:石堤镇、润雅乡、松柏镇、永茂镇、朗溪乡、青坪镇、小溪镇、车坪乡,二调面积约190048.85亩;除此之外,项目各标段的技术牵头和资料汇总等20万元包干。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元。
档案(含扫描)整理费按5元/户另行计算,由业主方据实结算给中标单位(档案整理相关内容和归档范围,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文的农经发[2014]1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为防止恶意竞标,每个标段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该标段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技术牵头由第三标段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技术牵头和资料汇总等费用20万元包干。
五、服务期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符合要求的影像图到后180天内完成。
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单价包干形式,结算时以实际确权的面积结算为准,按实结算。待工作完成60%时(即在农户承包地基本信息表及地块示意图公示完),付工程量款的40%,工程结束后,通过业主验收合格,付至工程量款的80%,其余20%为质保金,待数据整理归档无误、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6.1采购内容:
一、二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资料收集、业务培训、调查摸底、工作底图制作、地块测绘成图、数据整理达到入库要求、公示审核,建立电子版和纸质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合同、证书、各种公示图报表的制作打印、技术支持等;档案(含扫描)整理装订成册;同时,完成数据整理转换后,配合技术牵头单位做好全县图纸接边,数据整理、数据入库和成果汇交工作。
三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资料收集、业务培训、调查摸底、工作底图制作、地块测绘成图、数据整理达到入库要求、公示审核,建立电子版和纸质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合同、证书、各种公示图报表的制作打印、技术支持等;档案(含扫描)整理装订成册;同时,完成数据整理转换后,按要求全部导入全省统一采购、统一标准的数据平台和软件。除此之外,还负责各标段之间数据图纸接边、各标段数据转换、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技术牵头与技术指导,编写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汇总及入库和最终成果整理(不含资料归档)并将建库成果汇交到省里,提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性意见。
6.2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招标和实施,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其中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只能中取1个标段;按照开标先后顺序,已经中取前一标段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后一标段的竞标,但应自动放弃后一标段的中标资格。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的基本资格,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需提供: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履行合同能力、技术服务能力,供应商的技术要求必须与农业部发布标准相统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3 特定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为《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单位甄选结果名单》(湘确权办〔2015〕2号)中合格技术单位,且取得省确权登记办颁发的《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备查)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证书和任命文件,且近6个月在本单位办理社保。
⑶拟派项目组技术人员中不少于5人具有《技术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备查)
7.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27 日~2016年 11 月 15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8.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1月17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府服务大楼五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9.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9.2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陆万元整/标段(RMB¥:60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陆万元整/标段(RMB¥:600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陆万元整/标段(RMB¥:60000.00元)
9.3缴纳时间:2016年11月15日17:30(北京时间)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9.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
(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10.1其它(CA数字证书办理)
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前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查看数字证书专区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并按相应要求进行办理前的信息注册),以便评审过程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询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或更正。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 11月17 日15:00(北京时间)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府服务大楼五楼)进行开标,具体开标室信息见交易受理大厅大屏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十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四、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顺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联系人:朱国庆
电话:189*****2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福大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882号中环公寓南栋B座1808号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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