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项目的采购公告
废旧物资回收项目的采购公告
废旧物资回收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就废旧物资回收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废旧物资回收项目
项目编号:2024Z6
二、项目概况:
院区内每天产生的硬纸板、塑料、废旧金属等。
三、项目内容: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废旧物资预估产生列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一年预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 (元) |
1 | 硬纸板 | 公斤 | |||
2 | 废纸张 | 500 | 公斤 | ||
2 | 塑料泡沫 | 20 | 公斤 | ||
3 | 废铁 | 1000 | 公斤 | ||
4 | 废铝 | 50 | 公斤 | ||
5 | 上述未列明系列 | 公斤 | 按市场价 双方协商 | / | |
合计 |
注:上表中“一年预估量”为采购人根据近几年废旧物资量预估的数量,仅供投标单位报价时参考,每次按实际产生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固定不变。报价包含税金、车辆、人工及其他规费等费用。
四、项目期限:
二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项目要求:
1、每日将院方产生的硬纸板分类捆扎管理,放在院方指定的房间,并做到防火防盗管理。
2、负责自行提供车辆及人力将废旧物品运走,并保证院方规定场所无废旧物资积压情况。
3、须每个月来医院院区回收废旧物品,废旧物品双方过磅称重,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每次收购的废品斤数。
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无息),废旧物资按次结算货款。院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收据。
六、投标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建筑物拆除相关资质的合法企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信息:
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分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内容需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清单及总价等内容,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其他要求和说明:
1、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实地实物考察,具体与院后勤科联系。
2、中标方在处置过程中应文明规范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中标方在处置和运送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负有全部责任,如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中标单位负全责,与院方无关。
3、中标方在处置中应文明操作,在处置过程中不影响院方正常工作秩序,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4、回收废旧物资操作过程中发生人为损坏院方物件,由中标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交通安全)。
5、在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九不准”,廉洁施工。
九、开标说明:
报名时间与方式:2024年11月5日—11月11日(上午8:00-10:30下午14:00-16:30),五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携带营业证照、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复印件(盖章)等报名资料至住院楼一楼后勤科报名,领取清单。联系人:郁凤珠;联系电话189*****702。
评审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00
评审地点:门诊三楼南招投标室
十、评标方法:
1、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将投标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投标要求,且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2、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高报价一致且投标人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投标人中通过再次报价的形式选择中标人。
十一、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废旧物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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