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建集团工程建设第三方质量管理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城建集团工程建设第三方质量管理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城建集团工程建设第三方质量管理评估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B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提高城建集团项目管理水平和提升项目交付品质,强化施工质量风险管控,使工程质量管理更标准化、专业化,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赋能集团工程管理人员提升管理能力,拟引入工程建设第三方质量管理评估服务。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质量问题为导向,围绕现场评估检查、配合项目管理体系提升、交付验收评估及专项培训维度,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服务和纠偏指导与提升等方式,为我司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 ||
公告名称: | 深圳城建集团工程建设第三方质量管理评估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第三方质量管理评估服务项目,暂定咨询服务内容如下:1.现场检查评估服务36次(其中暂定质量过程评估20次、带队巡检10次、“回头看”6次);2.配合工程管理体系提升研究4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策划标准模版、质量品控手册(含防渗漏、机电、幕墙、精装、园林等专业)等;3.交付验收评估10次(其中暂定10万㎡以下项目3次,10万㎡及以上项目7次);4.质量管理培训服务8次,每次按2小时场内培训。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投标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须具有至少1项和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负责人职称证书、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未与城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过任何诉讼、仲裁及经济纠纷情况;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截止开标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且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招投标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招标人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续的相关安全、质量咨询服务的投标人投标。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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