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招标公告
周二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招标公告
********(周二)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周二)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YXX_LQ_2024_R_0098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5日-2024年11月11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和保留价,报价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的,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受让方须自行解决伐区生产、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费用补偿(包括木材生产、销售等环节涉及到的所有道路开设、维修、赔偿等)。受让方须自行协调伐区山场所涉及的有关村及村民的关系,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并在木材运输完成后按转让方求恢复道路,否则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恢复道路产生的费用。 3、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以成交价为准)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采伐期限至2024年12月30日止。 5、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森林资源转让合同》范本、位置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所在地梅仙镇玉石村 | ||||||||||||||||
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2024年11月11日 | |||||||||||||||||
联系人 | 勘查山场:联系人:吴书记 联系电话:198*****897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109 相关开户: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3*****51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1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12玉石村定产定销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以成交价为准)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森林资源转让合同》。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梅仙信用社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刘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森林资源转让合同》(范本) 3、位置图 |
项目名称 | ********(周二)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YXX_LQ_2024_R_0098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5日-2024年11月11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和保留价,报价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的,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受让方须自行解决伐区生产、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费用补偿(包括木材生产、销售等环节涉及到的所有道路开设、维修、赔偿等)。受让方须自行协调伐区山场所涉及的有关村及村民的关系,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并在木材运输完成后按转让方求恢复道路,否则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恢复道路产生的费用。 3、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以成交价为准)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采伐期限至2024年12月30日止。 5、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森林资源转让合同》范本、位置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所在地梅仙镇玉石村 | ||||||||||||||||
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2024年11月11日 | |||||||||||||||||
联系人 | 勘查山场:联系人:吴书记 联系电话:198*****897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109 相关开户: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3*****51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1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12玉石村定产定销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以成交价为准)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森林资源转让合同》。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梅仙信用社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刘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森林资源转让合同》(范本) 3、位置图 |
标的名称 | 评估面积(亩) | 出材量(m3) | 薪材(m3)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竞价(元) | 竞价时间 | 特别告知 |
尤溪县梅仙镇玉石村木材定产定销 | 103 | 685 | 67.9 | 10:00- 10:20 | 按总价(元)报价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