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信息披露
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信息披露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现将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项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信息披露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南路怡丰布市三层69、72、77、81、82号店面;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西湖城边曹公寓3#楼一层A3、A5店面。
二、交易项目简要情况
7处房产公开招租
1.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南路怡丰布市三层69号店面,建筑面积71.45㎡,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72号店面,建筑面积65.93㎡,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77号店面,建筑面积50.23㎡,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81号店面,建筑面积28.48㎡,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82号店面,建筑面积29.43㎡,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
2.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西湖城边曹公寓3#楼一层A3店面,建筑面积76.23㎡,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A5店面,建筑面积53.37㎡,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
三、批准时间
2024年9月29日
四、批准单位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监督电话
0591-********(财务资产部)、********(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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