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信息披露
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信息披露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现将福建省侨乡建设有限公司授权委托武夷(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管的1项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信息披露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一层10号商铺
二、交易项目简要情况
(一)1处房产公开招租
1.福建省侨乡建设有限公司权属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一层10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规划用途为商铺经营。
三、批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四、批准单位
福建省侨乡建设有限公司
五、监督电话
0591-********(中国武夷纪检监察室)、********(中国武夷资产管理部)
武夷(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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