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ZD********
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凌源市龙泰豪府10#楼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
地址:凌源市北建昌街33-2-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凌源市龙泰豪府10#楼9层
联系方式: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21-*******
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
地址:凌源市北建昌街33-2-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凌源市龙泰豪府10#楼9层
联系方式: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21-*******
标签: 汽车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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