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09:38 |
预算金额 | ¥8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路1108号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2021年11月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签订 3 年租赁合同,目前租赁期将满。
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在现办公地点已有 4 年。该场所位于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湖州南太湖新区)内,且距离主管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业务指导部门市新闻出版局 2 公里以内,利于执法工作开展、办案程序运行、案卷移送安全等;该场所建筑面积 560 平方米,可容纳编制及额定编外人员办公空间、办案、技术监管、会议、储藏各类功能空间;建筑结构牢固,布局合理,满足现代化办公、办案建设要求;配套设施合理,满足执法车辆停放、办公人员就餐等需求。经过三年租赁体验,可满足办公办案需求。如更换场地,在现有的条件下新租赁的场所将无法保证提供原有办公地点所处的配套设施,且重新装修成本大幅增加。
为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 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小组合议后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5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书.pdf (614.4 KB)
标签: 办公用房租赁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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