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局2024年消防工程项目
宽甸县局2024年消防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县局2024年消防工程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址:丹东市;
2.2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工;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宽甸县局办公楼消防管道维修;靑椅山库房、双山子库房、永甸子库房、毛甸子库房更换岩棉夹心彩钢瓦;永甸子烟站库房、毛甸子烟站库房刷防火漆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8元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7)投标人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2.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2.3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 8时 00分起至2024年11月12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4.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5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二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述材料提供不全者谢绝购买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上午 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东北新闻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4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415-*******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15-*******
传真:0415-*******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011*****000011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15-*******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415-*******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5-*******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415-*******
监督举报电话为:0415-*******,0415-*******
标签: 消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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