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芙蓉纸品公司电化铝采购2024.9-2026.8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芙蓉纸品公司电化铝采购2024.9-2026.8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FY202*****28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纸品公司电化铝采购(2024.9-2026.8)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芙蓉纸品公司电化铝采购(2024.9-2026.8)。
2.2招标范围:采购生产所需的电化铝,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采购预算:*******元(含税)。
2.4交货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南一经街878号院内,按照招标人要求交货。
2.5采购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2.7本项目选取三家中标单位,第一中标人50%;第二中标人:30%;第三中标人: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须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一份生产类似货物的产品质量安全性指标合格检测报告,本项目类似货物是指电化铝。
3.6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网站截图;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单位和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南一经街878号
联系人:刘轩邑
电话:0434-*******
监督人:韩琳
电话:0434-*******
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刘鹤群
电话:0431-********
标签: 电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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