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中玻璃项目厂房的房屋质量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澳中玻璃项目厂房的房屋质量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张家港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澳中玻璃项目厂房的房屋质量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澳中玻璃项目厂房的房屋质量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QZT[2024]080号。
(三)最高限价:3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单价,最终结算价格按实际鉴定面积*中标单价结算。
(四)采购内容:厂房、办公楼及相关附属结构等检测鉴定服务,出具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正式的鉴定报告。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宿迁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内(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等)。
3、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等鉴定资格岗位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资料以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5日—2024年11月07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方式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方式二: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sqzt001@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未按上述注明不予接受。
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11月08日10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管委会207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接收人:刘东 联系电话:0527-********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张家港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南丰路1号
联系人:陈佳 联系电话:0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方式:刘东,0527-********/18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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