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新区办公设备及互联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的计划

关于采购新区办公设备及互联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的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滇中新区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新区办公设备及互联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购买主体

新区综合管理部

二、 项目名称

新区办公设备及互联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所需经费约30万元(该资金为预算资金,具体以实际中选价格为准),经费从综合管理部信息化专项经费项目中列支。

四、 采购方式

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有关规定,本次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但该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项目(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建议委托具备招投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展开。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六、 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5.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采购内容

(一)新区现有互联网台式电脑509台、笔记本91台、打印机(含传真机)157台、一体机44台,需对以上设备进行保障运维;(二)需对新区互联网核心机房(网络设备59台、安全设备6台、服务器5台、其他设备3台)及新区机关部分单位自建机房设备设施和网络进行运行维护;(三)还需对新区参加省、市召开的6条视频会议进行信号调试。(四)完成新区综合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八、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计划于2024年12月前确定此项工作的中标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九、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十、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标签: 运行维护 办公设备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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