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法律事务部内蒙古嘉烨公司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神东煤炭法律事务部内蒙古嘉烨公司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法律事务部内蒙古嘉烨公司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集团神东法律事务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2008年1月,神东公司原金烽煤炭分公司与达拉特旗树林召兴恒煤矿签订了《金烽公司唐公沟矿与兴恒煤矿资源置换的协议》,协议约定按照平等置换,差额补偿的原则,将双方局部资源进行置换开采。2008年4月至2008年9月期间,唐公沟矿依据未生效的置换协议进行了开采,但兴恒煤矿未依协议进行开采。
2008年3月18日,胡文亮受让了达拉特旗树林召兴恒煤矿。2010年3月6日,转让方胡文亮与受让方何振国签订《煤矿份额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本合同签订成立前,兴恒煤矿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胡文亮享有和承担。
2011年4月,兴恒煤矿将整体资产及全部权利出让给与嘉烨煤业公司。
2013年12月5日,神东公司与嘉烨煤业公司签署了《唐公沟煤矿与兴恒煤矿、创业煤矿合作遗留问题和解协议》,双方确认,唐公沟煤矿造成兴恒煤矿损失共计3630万元。鉴于原金烽公司已支付给嘉烨公司3000万元先期合作费以及11万吨补偿煤,该两笔费用抵作神东对嘉烨的补偿款,允抵后双方之间互不再负债。
2015年3月2日,胡文亮向鄂尔多斯中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神东煤炭集团给付因越界开采煤矿造成的直接损失*********元及利息。
2023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 [2022] 最高法民终247号,确认2008年唐公沟煤矿依照《金烽公司唐公沟矿与兴恒煤矿资源置换的协议》,开采兴恒煤矿煤炭资源的赔偿主体为胡文亮,而非内蒙古嘉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依此,2013年我公司与嘉烨公司签署的《唐公沟煤矿与兴恒煤矿、创业煤矿合作遗留问题和解协议》存在赔偿主体错误,需向嘉烨公司追回已充抵的3630万元。
2.1.2采购范围:
本项目服务内容是对内蒙古嘉烨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一案律师服务项目进行一审、二审以及发回重审、提起再审、执行等可能涉及的一切诉讼活动的代理和咨询服务法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技术部分。
2.1.3计划服务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案件审结(包括可能引起的再次发回重审、提起再审、执行等围绕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止。
2.1.4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1.5安全要求:无。
2.1.6质保期:无。
2.1.7付款方式:案件一审程序代理费为合同金额的50%,收到一审判决30天内支付;
案件二审程序代理费为合同金额的30%,收到二审判决后支付,如不发生不予支付。
案件执行费用为合同金额的20%,案件执行终结后支付,如不发生不予支付。
发回重审的一审、二审费用包含在一审、二审费用内,不另行计算。
特殊情况支付方式:
1).如一审法院调解结案、双方和解、撤诉,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如二审法院调解结案、双方和解、撤诉,支付合同价款的70%,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纠纷代理业绩合同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5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25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
邮 编:******
联 系 人:宫涛
电 话:0912-*******
电子邮箱:********@shenhua.cc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神东小区
邮 编:******
联 系 人:李鹏、高慧茹
电 话:091*****310
电子邮箱:********@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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