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冬季集中供暖用煤招标公告

2016年冬季集中供暖用煤招标公告

关于“离石城区2016年冬季集中供暖用煤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吕梁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离石城区2016年度冬季集中供暖用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采购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离石城区2016年度冬季集中供暖用煤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ZC********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原煤22万吨,技术指标为:①发热量:≥5500大卡(低位发热量);②硫:<1;③挥 发 份:22%-35%;④灰份:<16%;⑤固 定 碳:≥45%;⑥特征指数:≤4;⑦水份:≤10%;⑧颗粒直径6-25mm(含量≥70%)。共分二包:

1、第一包(城北供热站):原煤11万吨;

2、第二包(西南供热气站):原煤11万吨。

四、项目预算:

1、第一包:5750万元

2、第二包:5750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原煤销售);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如上述证件以办理三证合一,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提供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关于‘关联供应商’的声明函”(格式附后),集团性关联企业的下属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须由总公司出具该集团内所属公司唯一参加该项目招标的介绍信(存在直接控股、单位为同一负责人的企业,须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并确保其它企业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7、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 10 月27日至2016年11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

3、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免费。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

2、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开标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牛志峰 139*****591

采购中心联系人: 赵树军 张智敏

电话及传真:****-******* 8499686

地 址:离石区龙凤南大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9号

邮政编码:033000

附:

关于“关联供应商”的声明函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离石城区2016年度冬季集中供暖用煤竞争性谈判项目第包的谈判采购活动(项目编号LZC********), 现就“关联供应商”事宜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为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其报名时以出具

集团出具的该集团内所属公司唯一参加该招标项目的

第包介绍信。

二、我公司为集团直接控股企业 。 公司同时直接控股、、等户企业。保证上述企业不参与该项目的第 包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有、、 等户企业。保证上述企业不参与该项目的第投标。

上述声明属实,如有虚假,我公司自愿放弃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由政府采购部门自动扣除,并不通过后续法律程序对该保证金进行追偿。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2016年 月 日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煤 集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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